前言

一篇脆文吸引了我的注意。
然後我翻了翻白眼就滑去下一篇貼文。
過不久後,我又看到了。Fine, I'll Do It Myself.

作文與寫作不一樣
作文是有目的性的文章,有特定命題與論述主題。
如果是一個意識流小說,那複雜的文筆做出複雜的形容創造複雜的意象,在我的判斷裡這樣叫做「好」。
但我的審美的確喜歡樸素乾淨的東西。
乾淨,不是簡單,不是匱乏。它是一種能力——用最精準、最樸素的語言,直抵事務核心的能力。
我認同,且「樸素但精準」是我的文風。
以下展開討論。
粉底過厚?
過多的粉飾、過多的修辭,我會說「油膩」。
正好,我「吃素」。

舉例很爛,上下的描述甚至不太一樣。
撇開毛毛躁躁的細節:
A. 我個人認為是描寫廣義的母愛,而「她」該寫成「它」。
B. 我認為操作不當,這樣變成你需要「延續媽在包餃子」這件事。
兩者操作完全不一樣,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我會怎麼做?你問。
我會這樣做:
C. 媽愛我,毫無保留而不求回報地愛。
寫到了媽,也寫到了母愛的本質。最重要的是,這樣寫有許多空間可以擴充、改寫,你後面想要把「明燈比喻」補上去也行。
乾淨的三種境界?
- 不拖泥帶水。
- 用細節代替形容。
- 用節奏傳遞情緒。
關於1.,我認為是有爭議的。在寫作時必須要調整文字在讀感上的「快慢」,單純的快是沒用的,甚至只會讓人讀過去後什麼也沒記得。餘味猶存、舒張有度,這才是好作品。
關於2.,用細節代替形容,這在業界叫做「用演的,不要用說的(Show, Don't Tell)」,這在文學與戲劇界叫做基本常識。不過,我自己認為這也有爭議,如果用說的比較精準且有效的話,就不需要用過長的演出來展示。
關於3.,作者是這樣展示的:
A. 我緊張地等待著結果。
B. 名字。一個。一個。念過。不是。不是。還不是。
作者說B.比較好。
對我來說這就是過於油膩且自溺了(而且也沒有說明這是什麼情境)。
C. 經歷了漫長而遙遙無期的等待我那緊張的心懸著無法放下來,一個一個名字念過卻沒有我。不是,這個名字不是。不是,這個也不是。
長句降低可讀性、拉長了時間,這是慢的節奏。用反覆的構句的確可以拉出節奏,但在原操作之下,沒有加上註解還真不會讓人看得懂。
向大師學習
魯迅寫悲涼:我家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也是棗樹。
這句話在文學圈有人認為是病句,是無病呻吟。如果你要談通則,舉例不當。
汪曾祺寫滋味:筷子頭一扎下去,吱——紅油就冒出來了。
🈹,人家還沒吃呢,你談什麼滋味?
而且你能感受得出來這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寫的東西吧?
因為在技術的進展中,這樣的寫法已經被淘汰了。
海明威寫死亡(電報體風格):砲彈炸了。一片黑暗。他感覺自己飄了出去。然後,什麼感覺都沒有了。
過度換句。另外我極度不建議用翻譯文學學文筆,你的筆風會歪掉。
文學是什麼
參加過一個讀書會,上來第一個問題就是問「你認為文學是什麼」,然後第一個回答的是我。我說:
文字的雜耍。
在場只有我是寫作的,他們大概有一半聽不懂我在說什麼。
對我而言,文字是工具,你要配上神乎其技的操作,展現自我以及思想,如此才是好文字。
對,重點是「操作」。
Faker在場上秀技術,你也要在紙上秀文筆。
關於作者最後的三個技巧,刪、換、斷,其實都很簡單。
刪:不重要的就不要留下,凝鍊語句。
換:平凡的語句就換掉,留下你的獨特性。
斷:不要一逗到底;不要不逗號。
結語
最後,你不認同我,那很棒,那代表你我有不一樣的寫法。
我的筆風是「拒絕油膩,樸素而精準」。
個人審美很重要,你要堅持,不要放棄。
但要適當妥協,有時候適當妥協叫做進化。
你的筆風呢?留言與我分享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