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方向盤》Podcast E83|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與實務提醒
本集主題為 「2026 年(115 年)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新制與實務提醒」。本集由具備人資背景的 Queen與Helen主持,針對 115 年 1 月 1 日上路的新制進行深度解析。
一、 2026 年育嬰留職停薪新制重點
1. 申請彈性化(以日計):
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育嬰留職停薪改為可**「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
每次申請天數:最少 1 天,最多 30 天。
2. 申請期限與條件:
對象: 子女滿 3 歲前皆可申請,最長可請 2 年。
提前告知: 理論上應於 5 天前提出申請;若遇緊急突發狀況,最晚可於 1 天前提出。
3. 津貼領取標準:
給付金額: 依「投保薪資」的 8 成(80%)發給。
組成: 包含原本的 6 成薪以及政府另外補貼的 2 成薪。
重要提醒: 投保薪資級距應實報,包含本薪、主管加給、固定獎金及加班費皆應納入平準計算(參考前三個月的薪資平均投保)。
二、 勞動部針對雇主的三大實務提醒
勞動部於 2026 年 1 月發布新聞稿,針對彈性化新制提出三大重點提醒雇主與勞工:
1. 不得以「工作未完成」為由拒絕申請:
企業不能要求員工必須完成所有工作後才准許請育嬰留停。
不能限制部門內同時申請的人數,或以「他人已完成工作而你未完成」為由進行差別對待。
2. 家庭照顧假時數依「約定工時」計算:
若員工與公司約定之正常工時為每日 10 小時(如適用勞基法 84-1 條之行業),則其 7 天家庭照顧假的總時數應為 70 小時,而非一般認知的 56 小時(8 小時 × 7 天)。
3. 加班時數上限不因請假而重新計算:
即便員工當月申請彈性育嬰留停(以日計),該月的加班總上限(通常為 46 小時)維持不變,不能因為請假而隨意變更結算週期。
三、 雇主獎勵金制度(小規模企業)
政府為鼓勵雇主配合彈性化新制,提供獎勵金補助:
適用對象: 僱用勞工未滿 30 人之雇主(不含政府機關、學校、國營事業)。
補助金額: 勞工以「日」為單位請育嬰留停,政府補貼雇主每人每日 1,000 元(上限 30 天)。
發放方式: 採自動化核發,雇主無需額外申請。政府會於每年的 2、5、8、11 月將獎勵金匯入公司帳戶。
生效時點: 必須是 115 年 1 月 1 日之後經雇主同意並開始請假的案件才符合獎勵資格。
四、 家庭照顧假與事假的關聯(重點必讀)
這部分是勞工維護權益的關鍵點:
1. 申請彈性: 家庭照顧假可**「以小時為單位」**申請。
2. 全勤獎金保護:
家庭照顧假: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普通事假: 雇主可以扣發全勤獎金。
3. 專業操作建議: 若請假理由是為了照顧家人(含同居者),應優先申請「家庭照顧假」。一年有 7 天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總共 14 天。
五、 人資(HR)實務挑戰與建議
系統化管理: 由於育嬰留停改為以「日」計,年資計算與特休折算會變得極其複雜(請假當日不計年資),強烈建議企業使用 HR 系統或 AI 機器人輔助計算,避免人工操作錯誤。
保險申報簡化: 勞保局已提供線上懶人包與 Reels 教學。現在透過線上系統,員工請假當日退保、隔日復保的操作已大幅簡化。
勞資會議: 關於加班費結算期間(如單月或三個月)等變更,必須經由勞資會議通過並修改工作規則才具法效。
**延伸聆聽:**
本集更多細節內容,歡迎收聽《人生方向盤 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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