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近只要打開企業永續報告、品牌廣告、甚至政府活動文宣,「中和」兩個字幾乎無所不在:碳中和、中和剩餘排放量、淨零中和。在中文語境裡,它們像是同一條線,頂多是「越來越高級」的版本;但把它翻回英文,你會發現:這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更殘酷的是——在《巴黎協定》(PA)時代,你如果還沿用京都年代的「買 offset 就碳中和」去講故事,真的很容易一秒變漂綠。
一、不是文字潔癖,是制度換代:英文用語本來就刻意把你「分流」
英文世界其實用詞非常有目的,因為它在幫市場分清楚責任邏輯:
- carbon neutral(碳中和):更像一句「結果宣稱」——我已經 neutral 了。這句話在市場上長期承接的是京都年代的 offset(抵換)文化:你排放,我去買別處的減量/避免排放成果,註銷後說「我抵掉了」。
- neutralizing residual emissions(中和剩餘排放量):它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套「路徑語言」。它先問你:你有沒有先把排放深度減下來?剩下那段是不是真的避不掉?你只有在把「能減的都減了」之後,才有資格談「最後那段 residual 要怎麼補」。而 SBTi 甚至把門檻寫死:要先把排放減到 >90%,才用永久性移除與封存去對沖最後那段 residual,做到這一步才算達到 net-zero。(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一個偏「宣稱結果」(carbon neutral),一個偏「路徑收尾」(neutralize residual)。

二、IWA 42 是這場換代的關鍵訊號:ISO 自己先把「淨零」從「碳中和」切出去
很多人談 ISO,常只記得一張證書、一道標章,但 ISO 內部其實已經把「淨零」與「碳中和」拆成兩條治理線。最能代表這個切割的,就是 IWA 42。
ISO 官方把 IWA 42 直接稱為 Net Zero Guidelines(淨零指南),定位是提供政策制定者與各類組織(企業、群體、國家)一套共同方法,用來理解、規劃與推動「走向淨零」的行動。(國際標準化組織)
而 BSI 對 IWA 42 的介紹講得更白話:它是在 COP27 推出,目的就是把碎片化的淨零治理景觀「收斂」成一個共同基準,讓市場知道「什麼才叫做得像淨零」。(BSI)
台灣標準檢驗局(BSMI)的文章也用官方語氣補了一刀:IWA 42 是為了建立全球共同方法、支撐 2050 淨零並把升溫控制在 1.5°C,並透過倡議、標準、政策與法規的調和來降低混亂。(BSMI FSMS)
重點在哪?
IWA 42 的存在,本身就意味著 ISO 的治理設計是:
- 「淨零」是一套共同語言+路徑+聲明治理;
- 它不是「買碳就過關」的捷徑。
這就是為什麼你會說「同樣叫中和,但英文世界不是同一件事」:因為 ISO 自己已經先做了制度分流。
三、再看 ISO 14068-1:它明明白白是「碳中和」框架,而且把 offsetting 寫進摘要
如果 IWA 42 是「淨零治理底線」,那 ISO 14068-1就是另一條線: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宣稱治理。
ISO 在 14068-1 的官方摘要講得非常直白:它提供達成與展示碳中和的原則、要求與指引,重點包含 quantifying、reducing、offsetting(量化、減量、抵換)。(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這句話的政策含義就是:碳中和框架仍然允許你用 offsetting 來支撐 carbon neutral claim——只是要求你用階層式做法,先減排、再談抵換。(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所以中文市場最常見的偷換才會成立:
把「碳中和」簡化成「買一批單位、註銷、發新聞稿」。
在京都年代,很多人還願意把它當作「合理補差額」。但到了 PA 年代,這套玩法的風險急速上升:因為它太容易變成「沒有真正轉型,只是用抵換做外觀」。
四、IFRS S2 讓「碳中和到底是在做真的還是在演」變得更透明:你不能再用 net 把 gross 蓋掉
你提到的關鍵點非常致命:碳中和在 PA 時代不只是一句口號,它還會被財務揭露機制抓出來看你是不是在拖延減排。
IFRS S2 對「目標」的要求,基本上就是在防堵「用買碳信用把數字做漂亮」這件事:
- 如果你揭露 net 溫室氣體排放目標(net target),就必須同時揭露對應的 gross 目標(gross target)。因為 net 可以透過購買碳信用達成,但 gross 反映的是你是否真的改變商業模式、真的減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 你還必須揭露你「計畫如何使用碳信用」去達成任何 net 目標(planned use of carbon credits),也就是你到底靠多少 credit 才能把 net 做到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白話翻譯:
你可以講「碳中和」或「淨排放」,但 IFRS S2 會逼你把底帳攤開:你到底排多少(gross)、你到底減多少(gross 的下降)、以及你到底靠多少碳信用去把 net 做成好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這就是你說的「在 IFRS S2 裡就很清楚,企業是做真的還是假的」——更精準的說法是:S2 不替你貼“真假”標籤,但它會把關鍵資訊攤在桌上,讓投資人一眼看懂你是轉型還是補洞。(ACCA Global)

五、因此「無主權/不可對帳」的碳信用,在 BVCM 也會越來越不吃香:你可以買貢獻,但你很難被相信
你講的另一句也很到位:當 IFRS S2 把“你靠碳信用做 net”攤開後,那些沒有主權授權、缺乏對帳資訊的信用,在「氣候貢獻」層面也會被重新打分。
先釐清:BVCM(Beyond Value Chain Mitigation)不是抵換,它是“額外貢獻”。意思是你出資支持價值鏈外減量/移除,但它不應被拿來替代你自己價值鏈內的減排。這種「貢獻」可以存在,但它的可信度會被更嚴格檢視。(ceezer.earth)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主流框架會越來越看重兩件事:
- 你價值鏈內的 gross 減排到底做了什麼(IFRS S2 會逼你揭露);(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 你價值鏈外的「貢獻」到底是不是高完整性、可追溯、可避免雙重主張。
所以你那句「無主權碳信用就更沒有用」如果要寫得更穩、更能對外用,我會建議改成這種更硬的版本:
在 IFRS S2 的揭露框架下,企業無法再用 net 數字掩蓋 gross 排放沒降的事實;而在 BVCM 的語境下,沒有主權授權、缺乏對帳線索的信用即使被稱為“貢獻”,也很難支撐高完整性敘事——你或許買得到,但你很難被相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這不是在否定所有貢獻,而是在說:沒有對帳線索的貢獻,未來會更像公關支出,而不是可被信任的治理行動。)

六、回到主題:在 PA 時代,京都式碳中和為什麼特別容易變漂綠?
因為 PA 把市場從「交易敘事」拉回「路徑與問責」。這時候,京都式碳中和最容易踩三個雷:
- 用抵換替代減排:內部排放沒變,外部抵換越買越多、宣稱越講越大聲。IFRS S2 把 gross 揭露拉上來後,這套會被攤在陽光下。(ACCA Global)
- 把“中和”偷換成“歸零”:把 carbon neutral 的行銷語感,硬套到「淨零路徑」上。IWA 42 的功能就是逼你回到淨零治理的共同語言,降低偷換空間。(國際標準化組織)
- 把“貢獻”當成“抵換”:用一筆不可對帳的 credit 來說自己已經 neutral/net-zero。SBTi 明確把「中和剩餘排放量」放在最後一步,而且要求永久性移除;這跟“買一堆避免排放 credit 就算”完全不是同一件事。(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結語:中文一句「中和」可以混過去,但英文世界的制度正在讓你混不過去
IWA 42 把淨零拉回共同語言與可操作治理;ISO 14068-1 提供碳中和宣稱框架但仍含 offsetting;SBTi 把 residual neutralization 鎖定在深度減排後、並要求永久性移除;IFRS S2 則用財務揭露把 gross/net/碳信用依賴程度攤開——四條線加在一起,意思只有一個:
在 PA 時代,碳中和不是不能做,而是不能再用京都劇本亂說。
你可以買碳信用,但你不能用 net 把 gross 蓋掉;你可以做貢獻,但你不能把貢獻包裝成抵換;你可以談中和,但你得先交出“你真的減排了”的證據,最後那段 residual 才談用移除收尾。(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參考出處
- ISO:Net Zero Guidelines(IWA 42 官方頁)(國際標準化組織)
- BSI:The ISO Net Zero Guidelines – IWA42(COP27 推出、作為共同基準)(BSI)
- BSMI:眾所矚目的 ISO 最新淨零指南-IWA 42(台灣官方解讀)(BSMI FSMS)
- ISO/ISSB:IFRS S2(要求 net 目標不得遮蔽 gross、並揭露碳信用使用計畫)(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委員會)
- ACCA:解讀 IFRS S2 為何要求揭露 gross 目標(避免僅靠購買碳信用達成 net)(ACCA Global)
- SBTi: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90% 減排後以永久性移除中和 residual)(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