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Deborah Lipsky的《我不是故意發脾氣:認識與因應自閉症者的焦慮與崩潰》第135頁,提到:「第一個失靈的系統是我們的溝通能力。在某種程度上,大多數經歷過崩潰的人都知道自己正在失去認知功能;為了拼命試圖奪回主控權,我們會在失去溝通能力之前加倍努力地溝通。諷刺的是,這麼做只會增加壓力和負荷,導致大腦進一步關閉。」
當初看到這段字,我立刻聯想到了我跟 X 在2021年的初始溝通。我很想跟她溝通2020年的事,但我的溝通能力已經退化到只會問重複的問句,不斷跳針,逼得她也只能一直跳針地重複回答一樣的答案。總之,是無效溝通。
Lipsky又寫:「隨著這種驚慌感的增加,戰鬥或逃跑反應會受觸發,有效地關閉所有認知處理,並訴請原始本能的自我保護模式。」
「認知功能會在接近這個時間點時下降,像是連續不停說話、不連貫的句子或思緒、對某個主題堅持不懈、仿說以及理解和回答問題有障礙等行為經常出現。」這很合理解釋了2021年底我的行為,連續不停地說著語句破碎、不連貫的話,雖然沒人理我,但我還是非常堅持不懈。
在平常,我的溝通能力算不錯,文字能力也還好。但在進入關機階段,那些東西就開始失去。簡單講,以前能夠靠「代償」假裝正常人,但在瀕臨崩潰時,是全面失效的,會立刻被打回ASD。
02
這只是我的故事版本。一個故事通常至少有兩個面向,很多故事甚至是多方體。換句話說,從 X 的角度看來,她可能覺得通篇都是胡扯,都是對她的詆毀與污衊。
譬如,她可能會堅持我說她感情詐欺是污衊她。或者,她也可能認為,衝突點在於我不滿意她的離婚進度。
但對我而言,使我全面撤退的是,即便那不是感情詐欺,那份關係裡也未免充斥太多謊言。我幾乎可以設想,她離婚後,還是會用各種謊言處理衝突問題。她為了要保持跟原家庭的完好互動,不會在意對我說多少謊。但我不想活在謊言中。
加上,我判斷,只要她的配偶在財務上擺爛,她就得去救援,特別如果涉及到小孩,她不可能放著不管,但她救援產生的財務缺口,就得由我補上。我不想替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養小孩,特別是那個男人並非賺不到錢,只是優先把錢花在自己身上。
而且,X 很愛她的配偶、很珍惜她的家庭(固然不知道為什麼這樣還要外遇?),我已經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觀察、理解到,但,越是如此,越是證明,不管是X結的婚,還是X生的小孩,都跟我沒有關係,作為外人,我沒有必要捲入這種渾水。
簡而言之,我從頭到尾均不認為,我X有無離婚是我介意的點。因為以她對離婚的想像,她即便離婚了,對我也沒有任何好處,搞不好我還比單身更慘。在這種情況之下,我真的一點都不關心她有無離婚、會否復婚。
03
X顯然拒絕我就那段過去所提及、涉及到她的定義,因此把姓氏從Xu 改成Hsu。
玫瑰就算不叫玫瑰也一樣芬芳。X就算改為A、B、C、D、E,或任何一個符號,也都只是在講我的故事版本裡的「那個人」,而「那個人」並不見得是 X 的真相。所以,改拼音其實是沒有什麼意義的。或者,比較大的意義是X在宣告:我拒絕妳的故事版本裡對我的描述。那我接收到了。
這些其實都是很正常的事。每個人的故事都不會是全面的,都只能是從自己角度看出去的。事情有時不只具有雙面性,它可能是六面體。
譬如,我覺得去年聯絡,相約見面談清楚,是我遞出的橄欖枝;但 X 就不認為,她認為我是勝訴囂張,所以又找名目加告我。
當下我非常憤怒,因為,我雖然勝訴,但我其實有意向她道歉,並思考,是否要主動表達願意支付10萬元賠償金,補償我所做的傷害到她的事。
可是這根橄欖枝在溝通啟動防衛機制的情況下,一整個變火藥庫,我又被告了,雖然最後不起訴,但行程流程還在跑,我每次收到法院通知,都一肚子火。要給人10萬還要被告,這是哪招?
04
最後,我不得不承認,我跟 X 今生相遇一場,大概只是來結成仇敵的。
如果從Karma的角度來說,上輩子可能互相都對彼此做了什麼爛事,所以這輩子繼續。
希望這輩子就結束了「累世的恩怨」,因為真的很沒理由、莫名其妙。
只不過,我還是會覺得,只要有能夠氣死 X的事,我都他媽的一定要做。幼稚沒藥醫就是在說我這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