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常有人問我的問題,最近因為到要申請入學的時刻,也會有許多社會組的孩子很困擾!
那我來說說我的想法。
這個社會就是多元看法,沒有對錯,所以也不用批評我的想法。
去年的情況
去年敝校最後選讀唸法律系的人,其實不少,個人生涯選擇倒也是尊重,雖然我一直勸退他們!我的理由很簡單:不是法律不值得學,而是「學法律的時機與方式」可以有更好的選擇。現狀是
大家也知道,唸法律系畢業後如果沒有考上「資格」,出去找工作的選擇與收入也很有限!通常考上資格、去實習後,取得牌後,會有三條路可以選擇:
給人受雇:起薪看雇你的律師
自己開業:那也是需要勤奮耕耘
進到企業:當起企業公司的律師
這聽起來不錯,但前提是那張「資格」!沒那張紙,不論你多專業,在法律的世界裡,你永遠只能坐在觀眾席。
那麼,有沒有「1+1 > 2」的可能性?
現在從高中到大學都在推廣「跨領域」,律師為什麼不行?根據現行制度,只要修滿20個法律學分就有報考資格(我就是走這條路),如果是為了考「律師」這件事情,我們就必須好好打個算盤思考一下,是否需要四年的期間都留在法律系。
⋯(如果喜歡研究跟教學那就另當別論⋯)
當然有人說可以學得更多!
但是律師考試資格相同的前提下,唸法律系與不念法律系其實都一樣!那就可以找一個有法律系或是法律學程的大學院校,然後輔修就好了呢?
你可這樣做
這樣做,你將擁有一個法律系畢業生完全無法觸及的「本業領域」。當法律成為你的第二專長,你的競爭力會瞬間不同,例如:
建築師 + 律師資格
護理師/醫師 + 律師資格(我有一位叔叔就是小兒科醫師兼律師)
會計師 + 律師資格
工程師 + 律師資格
教師+律師資格
金融業+律師資格
⋯⋯等等情況,可以自行增加
換言之,你還有一個本業或是領域是法律系畢業生不會了解的,你會比他更懂、更熟悉,因為你就在裡面奮力打滾無數年!
結論
我認為法律不該是你的全部,它應該是幫你「本業加值」的最強選項,別只做個單純的法律人,
我個人認為可以當個「懂法律的跨領域專家」。
所以,如果不是為研究、教書,如果是為當上律師,那我個人覺得如何讓自己的價值可以發揮到最大,這是個思維方向。
來問我的學生/朋友們,我都會這樣回答!
對了!考上律師後,不是再也不用學習,而是要學得比以前還要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