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為 Timothy Rice《Ethnomusicolog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2014)第一章〈Defining Ethnomusicology〉,以及 Christopher Small《Musicking: The Meanings of Performing and Listening》(1998)序言〈Prelude: Music and Musicking〉之摘要與譯介。
不是音樂的音樂?
且讓我們先把「音樂」這個詞,和它所指涉的事件、觀念與意義,暫時分開來看。
「音樂」這個詞,是什麼時候開始在這片土地上被使用的?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它被當成一種特定的聲音來理解?它該是動詞,還是名詞?它究竟是一種行為,還是一個東西?又是誰,在乎這些問題在乎得不得了?
答案是:民族音樂學者。
雖然我在〈透「樂」見人:音樂鑑賞之外的探索之道〉裡,稍稍談過民族音樂學是什麼,但在這裡,我想回到一個更基本的前提,重新和大家一起想想看:我們現在理解「音樂」的方式,真的足夠開放、多元與自由嗎?
這群人通常不會急著替音樂分高下。他們更在意的是:只要有人在某個地方,很認真地發出聲音、聽聲音,也用心回應聲音,那裡就有重要的事情正在發生。
也就是說,比起音樂本身,民族音樂學者其實更在乎人。接著,就讓我們跟著 Timothy Rice 和 Christopher Small 的腳步,一起了解民族音樂學的世界觀吧!
民族ethnos、音樂mousikē、學logos
如果......「民族」指的是一群人;「音樂」是我們習以為常的那個詞;而「學」,則是一種試圖理解、描述與討論的方式。
乍看之下,好像就是在研究「某一群人的音樂」。Timothy Rice告訴我們,事情沒有這麼單純。因為這三件事,都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穩定。
關於「民族」
但凡受過西方現代教育的洗禮,在看到「民族」這個詞時,很難不第一時間聯想到某種文明與野蠻的對比,或把它想成一種靜止不動的「原始」、「原住民」樣貌。但對此刻的研究者來說,「民族」更多時候指的是,一群因為某些原因而聚在一起的人。
那「音樂」呢?
事實上,在不同文化裡,不一定都有一個可以直接對應「音樂」的概念。某些聲音,在某些地方被視為音樂,在另一些地方,卻可能會被用完全不同的方式理解與分類。比如說,在某些比較嚴格的伊斯蘭文化裡,「音樂」這個詞通常比較接近世俗、娛樂性的聲音活動;相較之下,《可蘭經》的念誦雖然同樣有旋律、有節奏,在熟悉西方音樂概念的聽者耳裡甚至有聲音上的美感,卻不能被稱為「音樂」。如果我們直接把念誦《可蘭經》當成一種「音樂」,那可是要冒犯到人的!
那「學」呢?
「學」往往也被想像成整理資料、書寫與描述。但如果我們真的想理解人們如何看待這些聲音、又是如何在其中生活,是否只有書寫這一條路?學著演奏、舞蹈,讓身體真正進入其中,不也是一種「學」嗎?
當「思想」變成陷阱
我們知道批判思考很重要。可如果抽象思考本身也有壞處,那會是什麼?
Christopher Small 認為,我們習慣把原本正在發生的行動,慢慢整理成一個概念;再把這個概念,當成一個穩定存在的東西;最後,替它貼上標籤,甚至開始為它劃界線。久而久之,我們不只是在使用這些概念,而是開始相信,它們本來就是那樣存在的。
「音樂」正是如此。
當音樂被當成一個名詞,它就很容易被想像成一個可以被拿出來、被分析、被保存的東西。於是,我們對音樂的想像,常常落入幾種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之中。
當「音樂」變成名詞
當音樂只是音樂,有哪些常見的預設呢?
音樂是一個「作品」
我們很容易把音樂想成一個已經完成、可以被保存與分析的東西。但很多時候,音樂其實只在當下發生,也只在當下成立。
音樂是「被組織好的聲音」
我們習慣用旋律、節奏來判斷什麼算音樂,於是那些不符合這些條件的聲音,就被排除在外。但這其實只是其中一種聽的方式。
音樂是單向的:有人創造,有人接收
我們習慣把音樂想成從台上流向台下的東西:少數人創造,多數人接受。於是,聽眾常被放在一個比較被動的位置。但在很多情境裡,音樂其實是一種共同參與,而不是單向傳遞。
音樂具有自主性
我們常以為音樂的價值來自它本身,好像它可以獨立於歷史、文化與關係之外存在。但事實上,什麼被認為是好的、重要的,往往是在不同情境中慢慢被建立起來的。
從 Music 到 Musicking
正是為了不再重蹈覆轍,Christopher Small 提出了 musicking 這個概念。意思很簡單:與其把 music 當成一個名詞,不如把它理解成一種行動,一種所有與音樂相關的行動,聆聽、發出聲音、準備、回應,甚至只是單純地在場。換句話說,音樂不是一個東西,而是一種關係的發生。
當我們這樣理解音樂時,問題也許就不再是:這是不是音樂?
而是:
有沒有人正在透過聲音來行動、感受或回應?有沒有人,正在透過聲音和他人建立某種關係?
如果答案是有,那麼即使它不符合我們熟悉的「音樂」樣子,也仍然是一種值得被理解的實踐。那麼,「不是音樂的音樂」也就不再是什麼矛盾的存在。
它提醒我們:音樂從來不只是音樂。很多時候,評價總是來得太快;可在評價之前,有些事情其實早就在發生。至於意義與價值,也從來不是自然存在的。它們總是在關係中被建構,在人與人之間被協商,也因此始終帶著某種政治性。
或許,我們能做的,不是替音樂劃界線,而是帶著自信與驕傲,用自己喜歡的方式,無論是聆聽、演奏、書寫或舞蹈,在各種不同的「學」之中,自由地去 musicking。
後記
在兩廳院出版的《好哲凳》一集節目裡,性別研究學者劉文提到她多年前和一位直男朋友的對話。對方說,一個沒有性別、沒有差異的世界,是一個他沒有辦法慾望的世界。
而劉文後來回頭看,她認為:問題從來不在差異本身。差異當然可能讓我們彼此學習、產生慾望、建立關係。真正的問題是,差異不該被拿來和本質、權力綁在一起,不該變成一個人能不能得到資源、會不會被壓迫、能不能被尊重的標準。(註1)
我想,也許 musicking 真正提醒我們的,不只是音樂是什麼,而是:理解,應該走在評價之前。
原文請參閱:
Rice, Timothy. (2014). “Defining Ethnomusicology.” In Ethnomusicolog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pp. 4–8).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mall, Christopher. (1998). “Prelude: Music and Musicking.” In Musicking: The Meanings of Performing and Listening (pp. 1–18). Hanover, NH: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註1 【好哲凳 LivePocast 特別場】直男能不能談女權?Ft. 呱吉、蔡宜文,40:09–4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