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就打回去」這是阿凱教練常常聽到的話,而這句話是既對也錯。這句話往往源於家長希望孩子能「自我保護」或「不被欺負」,他的邏輯是「公平」與「對等」。
但是只有在反擊力道足以威懾對方時才成立,也就是說當孩子的反擊力度無法輾壓對方時,所換來的就是一種互毆的局面,或許可以讓對方知道,我家的孩子也不好惹的態勢,但畢竟不是一個合適的教育方式。
「讓孩子能打架,但不能找架打」這是阿凱教練常常掛在嘴邊的話
如果把「打回去」轉化為一種有條件的「正當防衛」邏輯,在教育上會比無差別的反擊更具理性與教育價值。
1、教導孩子「不主動挑釁且對初步攻擊(肢體、言語)保持克制,並尋求協助(師長、家長)」教孩子在承受第一下攻擊後先尋求協助,這才是處理衝突的第一順位。讓孩子具備辨識衝突性質的能力,並賦予後續自救行為的道德與正當性。」
2、「第三方救援失能」確立了反擊的必要性。
3、「攻擊持續中」確立了自救的當下性,而非事後報復。
以上三個條件才是將「報復」提升到了「避險與自衛」的層次,這才符合邏輯的正當性,這樣的邏輯能讓孩子明白:他的反擊的行為是為了「終止傷害」,而非「施加痛苦」。
在教育的意義上可以建立孩子的底線,讓孩子學會他有權利保護自己的身體完整性,有助於培養自尊,並培養其判斷能力「現在有沒有人能幫我?」、「他是在開玩笑還是持續攻擊?」,能鍛鍊高度的環境覺察能力,讓孩子知道他不是受害者的心態,有明確的規則可以依循,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動手保護自己,而非只能等待救援。
在實務的操作上應教導孩子以下三點,滿足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實施肢體防禦的反擊行為。
1、承受或避開(第一下):保持冷靜,判斷情境是意外?還是挑釁?
2、警告/表態(言語防禦):明確告知對方「我不喜歡這樣,請住手」。
3、自救(若攻擊持續):若對方無視警告並發動後續攻擊且無人協助,此時的反擊行動便是完全正當的「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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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主動挑釁,面對第一下碰撞保持克制以釐清意圖。但當攻擊持續發生且無人能協助時,你有權採取必要的行動來『自救』。這不是為了打架,而是為了終止傷害並尋求脫困。」
阿凱教練認為,不僅是教孩子「怎麼打」,更該教導孩子「如何有智慧地處理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