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中興簽下「城下之盟」,出乎意料各界情緒穩定

6月7日,中興公司與美國商務部達成新和解協議,終於得以起死回生。
美國商務部當天發表聲明說,中興通訊及其關聯公司已同意支付罰款和採取合規措施來替代美國商務部此前針對該公司向美國供應商採購零部件執行的禁令。根據協定內容,中興將在30天內更換董事會和管理層,新增罰款10億美元另繳4億美元保證金,美國政府向中興派駐合規監督團隊為期十年。
這份協議對於中興而言,無疑是「城下之盟」,迫於強大的壓力,不得不接受,否則就死路一條。能達成這個協定,就算不幸之中的萬幸了。
但非常詫異的是,消息傳出,塵埃落定,社會各界的反應卻異常平靜,情緒穩定;反而沒有先前那麼群情激憤了。
中央廣電總台國際線上評論員盛玉紅發表了題為《中興與美國終於簽協議了!來之不易,值得各方深思和珍惜》的文章,對協議給予了正面評價和對中興公司違反美國法律頗有微詞。文章寫道,「在經歷近兩個月的交涉博弈後,中興事件終於有了最新的結果。這個結果來之不易,值得各方深思和珍惜。其中,當事方中興公司總算逃過一劫,挽回了生機。當然,從與美方簽署的協定內容來看,巨額罰款,董事會和管理層調整、接受美方的隨時監管……中興所付出的代價可謂相當沉重慘痛。但是,客觀來講,這是一家跨國企業因為違背契約精神而必須買的單,因為對法律法規的輕視而必須承受的後果,值得中國企業乃至所有跨國企業引以為戒」。就差沒直說中興咎由自取了。
平心而論,這段話還是很中肯的。這篇文章還說,「第三,國際型企業就要有國際范兒,不要當「巨嬰」,不要用商業利益來裹挾政府。上面提到中國政府為了民眾考慮,力挽狂瀾,幫中興從生死線上救了回來,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企業以後出了事都找政府來扛。國際市場做生意,講究的是契約精神與規則法律,而不是政府的行政介入。中國企業這幾年走出國門的越來越多,但出門在外,關鍵要靠自己把國際規則法律吃透弄明白,給自己撐起一把堅實的保護傘。國際企業就要有國際范兒,走出去就不能當「巨嬰」,祖國再強大,自己的事兒還要自己做、自己扛」。但話說回來,或許中興也有難言之隱。中興是國企,不可能事事都自己做主。政府出面幫助擺脫困境,也在情理之中。
網路輿論上也沒見有大肆抨擊中興「賣國」的言論,借機炒作造勢。要按過去的調性,這種事肯定被扣上一堆「大帽子」。這就很奇怪了。難道說,吾國吾民突然變得理性了,對主權沒有那麼敏感在意了,而更在乎實際的利益?或者說,這段時間大新聞太多,注意力被轉移了?或者就是因為沒有輿論引導,六神無主,突然失語了?
然而,實事求是的說,這個協議雖然只是中興公司與美國政府的協議,但涉及更深層次的問題。不管怎麼評價,這個協議都開了一個先例。對之的反應現在很平靜,但難以保證將來被反復拿來說事,一如過去的歷史。或許傷得太深,當時反而感覺不到痛!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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