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去美國
筆者在1985年轉調到美國加州Apple總部工作,並馬上被指派去管理工程師團隊;這段過程中其實發生了很多事,剛好又碰上Steve Jobs被踢出Apple。
這件在電腦歷史上留名的事件,後來證明無論對於Apple、或是Jobs自己,其實都是件好事。
如同在
前一篇中所提到的,美國總公司的人因為受夠了我的隔海碎唸,特別是位於「
Mac Office」和相關伺服器架構的意見:這個Jobs所提出、希望能讓Mac打進企業市場的概念,只能停留在展示階段。
結果我卻因為唱了這個反調,而得到了進入美國總公司的機會;這等於是從牛棚被叫上大聯盟投手丘,看看能不能反敗為勝。
當時,我原本預定被放在「軟體部」工作。當時還沒有AppStore、也還沒有現在的網路;我的任務則是鼓勵第三方開發者幫Mac寫軟體、並且確保他們賺得到錢。
與Steve Jobs的矛盾
原本我的直屬上司應該是當時的執行長John Sculley,但如同大家所知道的,Steve Jobs的控制欲仍然很強,尤其完全不願意對Mac的研發放手。雖然成了這兩位之間的夾心餅乾,但我的態度是很堅決的:我不能同時對喜怒無常、而又喜歡管東管西的Jobs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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