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中的風聲》(The Wind in the Willows)是英國小說家肯尼思.格拉姆的代表作,也是經典的兒童文學作品,1908年出版,超過100年的歷史,至今仍受人尊敬和愛戴。
這小說是講述幾個住在柳林裡的好朋友的故事。他們分別是鼴鼠、水鼠、獾和蛤蟆。其中尤以蛤蟆最為難搞,因為他好勝、驕傲、衝動、倔強,而且又愛開快車,所以常常弄得滿城風雨,更讓他的幾位朋友頭痛不已。(據聞蛤蟆是以作者兒子為原型的。)
有不少的評論者都認為這本書適合一家老少一起圍讀的,因為書中講述的友情真摯感人,而且幾位主角又經歷不同的冒險之旅,不論男孩和女孩都會聽得津津有味。我也十分同意,但我覺得更有趣的,是書中無論角色設定,或者是情節的敷衍,都是以成人世界為藍本的。例如蛤蟆先生住在豪宅,是愛抽菸開快車的蘇豪一族,他不僅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和行為,而且更遭遇犯法、被捕、入獄、逃獄等事情,簡直就像黑幫電影般呈現在讀者面前,可是作者寫來一點也不暴力和黑暗,反而許多場面既令人對蛤蟆又愛又恨;他們一群柳林的動物都過著人一般的生活,而且他們能跟人類溝通而人類不會覺得匪夷所思。這是創作兒童文學的重要法則,就是現實跟想像要存留曖昧的界線,因為未步入青春期的孩子,他們的世界的確能讓現實與想像共存。最後黃鼠狼對蛤蟆先生所住的蛤蟆大廈「鵲巢鳩佔」,更向蛤蟆先生亂鎗掃射,更使人如觀看警匪或西部牛仔電影般刺激。
小說裡對大自然的描寫亦是另一特點,作者在第一章這樣描寫河岸的風景:「他(鼴鼠)這輩子從來沒見過河——細長、彎曲的河,就好像是一個體型龐大的動物一樣,不停的追著,跑著,嘻嘻哈哈的笑著。一會兒,它咯咯一笑,一把抓住了一樣東西,接著又哈哈一笑,放開了那一樣東西,再撲向其他的玩伴。被它抓住的,搖著身子,剛剛掙脫,立刻又被它追上,抓住了。眼前盡是搖晃和閃動,閃閃的、亮亮晃晃的粼粼光影,匆促的、盤旋迴轉的水波和嘩嘩的水聲。」作者不是單純的描景,而是以小孩子充滿好奇心的眼光,去捕捉景物的特性和變化,須知道鼴鼠是挖土的動物,對於河水裡的一切,他都會有一種莫名的好奇心。作者並不是隨隨便便的寫一些描繪景物的情節,而是把景物納入到角色的視野和心情裡,角色和環境融為一體,從而把故事情節娓娓道來,效果就好像欣賞電影一樣。
其實,作者格拉姆的人生並不怎麼愉快,他的父母婚姻不快樂,他的兒子天生一隻眼睛失明,20歲時還了結自己的生命。他寫這個故事當然是為了講給兒子聽,而這故事也成了給他兒子最好的禮物。雖然生命終會過去,但故事流傳下來,成為別人的祝福,這或許就是作家對世界一種無私的貢獻吧。
我認為現在香港除了一些被拍成電影而風靡一時的作品外,會閱讀兒童小說的小孩已不多,介紹這類作品的文章就更鮮有了,然而像《柳林中的風聲》這類經典作品,實在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薦,因為當我們說已進入Z世代,小孩的生活與他們真實的年齡漸行漸遠,只要進入互聯網的世界,他們就能與成人玩同一樣的電玩,看同一樣的電視、電影節目,專屬於童年的稚氣慢慢消失,連帶率真的性情、無畏的勇氣、不怕失敗的毅力,都恐怕有朝一日會蕩然無存。小說裡的大自然場景,不僅提供一個環保的議題,而且讓小孩子知道,大自然裡實在有太多可發掘的驚喜,當中的生物充滿生命力,能給他們不一樣的啟迪,這些都不是上網可以領略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