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係中,沒有誰該退讓、不退讓的問題,喜歡就說出來,不喜歡,也要說出來,當意見不同時,交換彼此想法、試著找出符合雙方期待的方法,倘若找不到,就拉倒,沒什麼了不起。
在生活中,沒這麼多非得要雙方皆共同參與的事,在這件事情沒有共識,不代表另一件事也沒共識,沒共識指的是想法不同,而且,也只代表兩人想法不同而已,儘管是夫妻或長跑多年的情侶,他們雖在一起,但也是獨立個體,所以意見不一樣,是很自然、合情合理的事。總而言之,兩人在一起,不表示每件事都要有共識,因此,意見不一樣,其實無妨,也不需要強逼意見不相同的兩人共事,倘若有一方為此而生悶氣,甚至鬧得不愉快,我看這段關係不要也無妨。
進入關係中,向來都是你情我願,儘管意見分歧、發生誤會,若是有愛,自然至少會有一方因喜歡對方、疼惜對方、愛對方,而主動成全對方。
「成全」與「讓」不同,「讓」指的是你透過委屈自己,成就對方,「成全」單純指的是你喜歡對方的決定,無論你們倆意見相不相同,愛屋及烏的概念,因此,請記得,你與他是朋友,是因為你喜歡與他當朋友,你與他是情侶,是因為你喜歡與他作伴,每一段關係之所以成立,是因為你喜歡,所以不會發生誰該讓誰的問題。
當關係發生誰該讓誰的問題時,大多只是你們倆不適合彼此,為了不互相傷害,也為了自己不要在「認識自己」的路上,因際遇,而變得更加不健康地自我批判,所以,還是遠離不開心、不舒服的關係,選擇離開,不代表你是對的,實際上,從來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選擇離開,只是在降低傷害,你們都有各自需要前往的路,就目前狀態來說,你們無緣成為情侶。
隨著閱歷增加,想法跟著改變,越來越多人認為若1+1沒有大於2,寧可單身,也不要與相處起來很累的人交往,我想也是,特別是避開需要磨合的對象,畢竟沒人想成為彼此的拖油瓶,當然,我們也不想要有個拖油瓶在身。
說的容易,做的難,有人要加入飛飛的念經行列嗎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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