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do you manage to sleep so much D?"
"H, sleeping is a grace."
在美國留學當交換生時,來自加勒比海 Barbados 的室友 D 每日至少睡十二個鐘。她身上毫無城市人的急躁和癲喪,永遠送容不逼,氣定神閒,舉止氣場盡顯露其強大獨立的寧靜核心。酷愛睡眠得她跟懶惰、鬆懈等字卻沾不上邊,反而每天生活極具規律,身心管理適當。還每星期給我煮家鄉名菜炸魚coucou。多年過後,這位學霸室友已達成當時設下的目標,取得心理學碩士學位後,順利在家鄉當上心理輔導師,過著充實愉快的生活。D 是我遇過性格最好的人之一,在她身上我學會了睡覺。
在車水馬龍的香港,睡眠被嚴重輕視,甚至鄙視。貪睡是懶惰,少睡是勤勞。大家將生活忙碌當顆徽章自豪的挂在胸口,睡眠就是被忙碌生活犧牲,got fucked over and over 的妓女一樣。幾年前有段日子換工作,每天在家睡夠,皮膚精神極好被人讚,卻得到朋友「日日瞓到黃朝百晏皮膚唔好先奇」的嘲弄。在香港,睡飽是原罪,睡夠的人需為社會背上道德包袱,大家累鬥累還樂在其中。看來我需要更善良更自愛的朋友,畢竟學 Shakespeare 話齋,睡眠為人生盛宴中最重要的營養物(Sleep is the “Chief nourisher in life's feast.”),會批判人家睡覺太多的都不夠愛己。
睡眠幫助修理身體、修補情感、理順思緒、促進學習、控制食欲。睡完醒來,傷了的心、乾了的皮膚、破了口的傷全得到滋養,逐漸好轉,讓人不得不對人體機制和大自然示敬。The thing is, sleeping actually feels so damn good,又有益又舒服,哪有比睡覺來得更便宜的事?
為身心健康,我必須睡好、睡夠、睡早。睡不夠我會立即變衰,a backward 0.5 worse version of me。睡不夠會發脾氣,睡不夠嘴會饞,想將所有高糖分食物塞進口裏;睡不夠會憂鬱,懷疑人生;睡不夠會被鬼壓。最慘是睡不夠會生痘痘,瞬間變醜。睡不夠是糟蹋生活的第一步,睡夠是錫自己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