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掀開窗簾一角,外面的世界仍然整座的黑,萬物尚在沉睡,而我感覺自己的細胞已然敲鑼打鼓,換上長袖上衣,長褲,慢跑鞋,我喜歡享受清晨時光,街道闃然無聲,噪音篩落成群眾的睡夢,摺疊為一粒尚在萌芽的蕨類,而我正在煥然躍動。
跑步的時候,身體相當輕盈,從街衢巷弄出發,因為對於租屋附近道途熟稔,讓我像飄風掀刮而起的脆葉,一路輕輕馳騁。我喘息,我大口呼吸,即使慢跑已成習慣,但我仍在練習吐納平穩的功夫。
剛開始我會強迫自己跑上三十分鐘而後止,但現在走隨興路線,已經不再要求自己非得如此,能夠邁開腳步,拾掇生活的確幸,好好活著,就是當下最大幸福。所以我品嘗每個跑步的時刻,遇到紅燈就停,綠燈則衝刺而過斑馬線,有時我想多跑一會,便繞進附近的學校環繞操場三四圈,有時覺得疲憊便以步行代替,有時覺得應該去廟裡和菩薩說說話,便會一徑奔跑而去,早晨,因為以跑步拉開序幕,即使寒冷冬季我卻是渾身溫暖,我永遠深信運動能帶來無比熱能,這樣日復一日下來我總愛清晨獨自跑步的時刻。
路上我也會遇見同為慢跑者,然而我們的眼神無所交遞,但其實我渴望問候他們。有一回一位騎腳踏車的大哥迎面而來,他朝我舉手問聲早安,我也朝他微笑回應。
因為時序走向歲末,原本秋天六點天已經濛濛發亮,而今同個時刻的天空依舊發黑,當天空依舊發黑時我轉進綠園道,那時乍見遠方墨汁樣的天際前,鑲嵌橘黃光芒的十字架,那是北大教堂頂端的十字架,我每常騎車經過總會看他一眼,他與其他教堂無異,純白的十字架,同為凌空向上直指天際的十字架,好像時刻接收源源不絕的神啟。
然而慢跑的我遇見了六點的他,他金燦有如恆星,彷彿引領我前行,前行至一個真理的道徑,我為此不知為何而感動起來,好似一隻迷途羔羊而忽見引路人,而引路人又如此貞定,不為我的徬徨而有所動搖,也不會因為我的罪惡而將我擯棄,他的十字架向外開展,彷彿張開雙手,欲將全人類環抱,且不只一次地我還看過十字架淡藍光輝,在即將敞亮的天際聖潔般地屹立著,我為著這兩回的偶遇,認定這是某種啟發,甚至滌潔了我心中的雜念,藉由眼淚讓我明白即使人世坎坷,神明依舊在我左右持續護航,甚至派天使下凡拯救我。雖然我非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