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發彼有的,以祈爾爵。

《詩經‧小雅》賓之初筵 賓之初筵,左右秩秩籩豆肴核。酒既和旨,飲酒偕。鐘鼓既設,舉醻逸逸大侯,弓矢斯張。射夫既同,獻爾發功。發彼有的,以祈爾。 此詩通過描寫宴飲的場面,諷刺了(幽王朝代酗酒荒誕)酒後失儀、失言、失德的種種醉態,提出反對濫飲的主張。全詩五章,每章十四句。第一章描寫初筵射禮。 古人的飲宴,如今人之划拳罰酒!要先行射禮,未射中的要罰酒,這就是最後一句的「發彼有的,以祈爾。」祈:求。爾爵:爵,飲酒盡也;爾爵,據鄭玄箋「我以此求爵女(汝)」,則經文「以祈爾爵」為倒文,「蓋但言求爵女,則己之求不飲自可於言外得之」(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也就是求射中而讓別人飲罰酒之意。 這句「發彼有的」,用台語來講,就是「phah he u7 tioh」! 「發」:《集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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