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心理學、精神分析的著作,或說所有的(類)學術作品,我們總得先理解作者的定義與前提假設,就好比物理學接受「光速不變」、數學接受「圓周是360度」,這些定義與假設,有些是約定俗成,有些具備部分實證基礎,有些只是我們的理想世界。愛的藝術這本書開宗明義,就先提出我們常見的兩種對愛的假設:「墜入情網(falling in love) vs. 活在愛中(standing in love)」,雖然大部分的人接受前者(即感情不順是對象問題,所遇非人),但作者主張愛是一種藝術(技藝),需要不斷地練習與實踐,就像學鋼琴、繪畫一樣。如果你無法接受作者的前提假設,後續他的推論或理論,特別是帶有價值性判斷的部分(例如「我們的任務不是去感到安全,而是提高對不安全感的忍受度」、「成熟的愛=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vs. 「幼稚的愛=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反之,如果你接受「愛是需要磨練的技藝」,後續的推論與建議,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