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者聚集的老舊社區生活,究竟是逼不得已的避難所?還是鄰里相互照應的桃花源?或許我們可從「地方知識」的概念,看看這些社區大小民眾如何在資源貧瘠的環境下求生存與發展的方法,為臺灣保留不同時代在地生活的珍貴記憶與智慧。
在1970年代的臺灣社會不僅沒有網路媒體,電視節目也只有中午和晚上才有播放。這時候,小學低年級學童中午就放學回家,如何安頓孩子的下午時光,不同階級的家庭各有方法。
首先,家庭經濟狀況較佳的孩童功課寫完後,可能參加各種才藝班(例如書法或繪畫)或英文班,這些課輔班很多都是小學老師開設的。有些家長還會替子女購買各種遊樂器材(例如任天堂),雙親之一(當時通常是母親)甚至有時間為孩子準備美味的下午茶點。
所以經濟狀況較佳的社區民眾或孩童,對各類公共設施需求並不很高,因為他們在家裡就可以自給自足。甚至在這些家庭的父母眼中,家庭以外的公園或貧困者生活的社區,都是環境髒亂、言行粗鄙者和不良少年高度聚集的可怕地方。所以,他們甚至會禁止子女在學校或放學後,與這些貧困社區的孩子一起玩耍。
相較之下,貧困社區的家庭因為家徒四壁,為了在這空間狹窄、資源資少的環境下生存,他們通常不想窩居在自己或鄰居家裡,而是會想盡辦法使用周遭各種公共設施。例如,所以社區裡的神壇白天是居民和里長洽公的行動辦公室,下午一點到三點是小學生寫功課的公共圖書館,晚上七點到十點則是乩童起乩和信眾問事的社區諮商中心。
再如,社區裡比較大片的人行道,白天是早餐和午餐攤販擺設桌椅,讓社區民眾或來往上班族坐下用餐的吃飯空間。下午三點後是只上半天課,下午寫完功課後幼稚園和小學孩童打躲避球或群聚玩耍(例如玩彈珠、尪仔標、尪仔仙等等)的娛樂空間。晚上七點吃完飯、洗完澡後,阿公阿嬤會各自帶著家裡的椅子完繞著人行道外圈乘涼聊天,小學到高中生則匯聚集在一起玩大地遊戲(例如:闖關、改良式捉迷藏及各類自創遊戲)。
由於多數貧困社區的居民白天都得工作賺錢,所以經常可以看到一個兒童帶著一個小嬰兒的畫面;而且這些孩子的家庭經濟狀況通常不允許他們區分「家中」和「外出」服裝,所以他們多半會把家裡的衣服,直接穿到公園或其他公共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同住在貧困社區裡的父母,也會相互比較彼此的職業類別、收入多寡、孩子的成績高低等等。甚至他們也會覺得鄰家的孩子品行不佳,擔心自己的孩子被帶壞,以致開始像社區外的那些中上階級家庭父母一樣,禁止子女與鄰居的孩子來往,即使他們在學校是同班同學。
所以,有些家庭的年輕夫婦會一天兼好幾份差,慢慢存一點錢,希望趕快搬出這空間擁擠、環境髒亂的社區,給子女更好的成長環境。經過一段時間的拼命工作,他們真的就在市郊(例如新北市的中和、三重和新莊等地區)買新房子。這時候,至於繼續留在原社區的居民,多半是已習慣社區鄰里互動關係和情感連結的高齡者,或是因身染慢性病無法靠穩定工作賺取薪資的福利依賴者。
這些老舊社區的老住戶多半只有地上房舍的財產權和使用權,沒有土地擁有權,所以有土地的財產擁有者(通常是政府機關或學校)希望取回這塊土地,變做其他用途時,就很容易引發嚴重的抗爭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