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話說前兩天晚上老吳公司的CEO打了一通電話給他跟他說,他們北京公司有個女同事,因為早上上班進大樓的時候,沒有出示行程碼給警衛看,因此警衛就把她從電梯裡面給拉了出來,兩個人大概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肢體衝突,最後公安也來了,保安要求這位女同事賠償5萬塊人民幣,公安也勸說女同事跟保安和解,不然她會因為妨礙社會安全要被抓去關15天。
CEO打電話來問老吳,這該怎麼處理?
老吳跟CEO回答說,他先去問問律師,再回復他。
然後,老吳就打給了北京的律師,然後律師也建議雙方和解,沒有必要為這種小事出動律師。
『更重要的是,現在疫情當頭,這位女士沒有出示行程碼,就是她不對。』律師這樣回覆給老吳。
老吳思考了一下也覺得律師說的很有道理就回電話給了CEO.
老吳掛了電話之後,我就馬上跟老吳說,為甚麼是要你來處理這件事情啊?
你叫你們CEO打電話給北京的HR啊,這應該是HR要處理的事情,關你一個CFO屁事啊!!!
老吳就笑笑對我說:對啊,這應該是HR要處理的事情,但因為XX不敢打給我,(XX就是HR 主管) 所以就是CEO打電話來問我。
我這時候又翻了一個白眼,然後說,你們家CEO不是覺得XX很能幹嗎?這點小事情都處理不好,她怎麼做HR的主管?
然後,老吳又開始解釋因為這個XX在公司剛成立的時候就在了,所以CEO跟她有革命情感,所以對她難免比較包容。
但老實說,我覺得這並不是全部的原因,這個CEO本來對誰都不太敢發脾氣,這就是他本來的個性,他最擅長的其實還是在技術面,也就是那種很標準的研發人員,要把研發人員從本來只專注於研發到要做為一個全面性管理的CEO, 那本來就是兩門不同的學問。
再說,管理這件事情,你隨便去書店裏面逛一圈,裡面有多少書是在說如何管理公司,那是一件這麼容易的事情。另外又再加上這位CEO只有在某家科技公司(一下子想不起來是那家大公司了,反正也是不小的公司)待了半年,就找到人投資他,就自行出來創業了,也沒有多少以往的經歷可以拿來參考。
但,話說回來,我又覺得這就是在公司工作必須要經歷的一個過程。
大家都是在這種工作累績各式各樣不同的經驗,然後成長,只是說這個成長過程,會造成公司多大的損傷,那就是個未知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