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王陽明年譜】陽明四十九年時的記載,有一宗冤案,可以說是陽明一生中最難過、最遺憾的。冤案的受害人,是陽明在龍場時的前期弟子——冀元亨。
冀元亨(1482年-1521年),字惟乾,湖廣常德府武陵縣人,二十七歲時(1509年),陽明正於貴陽書院開講「知行合一」說,從師陽明,自此一直追隨,共患難,同生死。正德十一年(1516年)鄉試中舉,並受陽明所託,作為陽明的養子的老師。
事緣寧王朱宸濠攬結名士助己,特邀請王陽明到府講學,藉此收買人心。其時,陽明只派冀元亨前往答謝,並佯與濠論學。朱宸濠見未能收買王陽明,只好打發冀元亨。
其後,陽明起義兵,生擒朱宸濠,最終把朱宸濠交付太監張永。然而,另外兩個太監張忠和許泰,讒忌陽明,幾番設計謀害,都無法得逞,於是逮捕冀元亨,並用炮烙嚴刑拷問,指受陽明串通朱宸濠謀反。經過多番折磨,奄奄一息,冀元亨至死不認,最後押解錦衣衛大獄。在獄中視諸囚為兄弟一體,並藉機講知行合一說。
由於冀元亨憑著良心做人,始終堅持事實,不委屈良心,那兩個太監張忠和許泰,下令湖廣逮捕其妻女。他的妻子李氏與兩個女兒,毫無懼色,說:「吾夫平生尊師講學,肯有他乎?」無論如何威逼、如何利誘、如何恐嚇,其妻女都面無懼色,並且繼續不斷治麻織桑。其實,當時官府都知道是謀害忠良,於是打算放出其妻女,誰知其妻正氣凜然,說:「不見吾夫,何歸?」寧願留在獄中。其時官府的家眷得知,感其英烈,邀李氏相見,不赴。聞者內心愧服。
與此同時,陽明上《六部伸理冀元亨》,為元亨平反,其他正直的官員也上書說情。適時嘉靖帝侍位之後,打算釋放冀元亨,不過由於他飽受折磨,體氣不支,出獄五天後去世。
孟子嘗謂:「天之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勞其筋骨,苦其心志…」。然則,元亨先生之大任何也?——忠堅正大,永垂後世。
(寫於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