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央廣】生活有辦法:【新聞時事】在臺南殺警案中看見的未審先判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臺南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警方一開始鎖定兇手為陳偉捷,陳偉捷的身份及背景因此被大家起底,臉書也被灌爆,網路公憤及留言不斷,但實情陳偉捷於事發時有明確之不在場證明,沒想到一起床後就變成殺警案的兇手了…,許律師將就這次事件,跟大家討論到底何謂「偵查不公開」之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1. 「偵查不公開」將近百年的法制沿革。
  2. 偵查不公開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一為偵查程序不公開,一為偵查內容不公開。兩者各有其目的。
  3. 觀察臺灣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規定。
  4. 「何人」負有偵查不公開的義務?檢察官?記者?告訴人?被告?證人?
  5. 偵查不公開是「對誰」不公開?被告?辯護人?民眾?告訴代理人?
  6. 偵查不公開是不公開「什麼」?
  7. 回過頭檢視臺南殺警案,公布可能嫌犯姓名是可以的嗎?
  8. 警察公布隨身執法的密錄器畫面,是可以的嗎?
  9. 違反偵查不公開,在民刑事上會面臨哪些訴追?
  10. 反觀中國,沒有在討論「偵查不公開」原則,學術文獻多是在討論如何引進「偵查公開」原則。

收聽網址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知言法律事務所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你可能也想看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