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社群時代,口碑是最好的行銷。我讀《 瘋潮行銷 》

「行銷並不是說服人們購買他們不想要或不需要的東西。行銷,是激起人們對於他們發現確實有用、好玩或賞心悅目的產品真正的熱情。行銷,就是散播愛。」
在日常裏,能被看見是很重要的,雖說金子到哪都會發光,但對的地點、對的時機、對的受眾其實也很重要! 本書用通俗的筆法、滿滿的案例來說明行銷的六大關鍵,是行銷學,也是人們日常認知的心理學。我們可能從眾,可能追隨名人,可能被折扣所騙。而為什麼有些文、產品能爆紅,作者舉出了六個關鍵,更說明口碑相傳比起廣告、名人代言更有影響力。我買到的是2013年的初版,但2015、2021時報出版社都有重新再版。 作者歸類六個關鍵: 1.社交身價:讓自己看起來很內行,很專業。就像你能拿到公關票、或是一些只有少數人能參與、體驗的VIP活動,讓參與者感受新奇、不可思議。或你跟哪個政商名流交好等等,讓人們樂於認識你,也能提高自己的品味。(有點像大亨小傳的蓋茲比,但別像林秉樞利用身份那樣做壞事❌ 2.觸發物:創造連結與討論,就像IKea連結的是美好與想像的居家生活、全家聲稱全家就是你家、可口可樂象徵著快樂、運動品牌會找選手代言那樣。企業也會植入好的形象跟理念,你購買一件產品的同時,其實也是認同了那些價值。 3.情緒:「人們之所以分享事物的兩個基本原因是,因為他們覺得有趣和實用。」利用情緒產生感染力,正面或負面,都有讓人產生共鳴的可能性。 e.g. 馬拉松宣傳改變、重生
4.曝光 : 「人們在使用一件產品、支持一個理念,或採取一個行動時,它們就是在自我廣告。因此,當人們穿著某件衣服、參加集會或瀏覽網站時,會讓朋友、同事和鄰居更容易看見他們在做什麼,並起而仿效。」 讓商標明顯、美觀,讓使用者本身成為最佳的代言人。那些參加完活動所給予的象徵物,也是一個能持續曝光的關鍵。 e.g. 馬拉松完賽的束口袋、毛巾、手環、風衣等 5.實用:讓產品變好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夠好,當然就會被口耳相傳地分享。 6.故事:故事是最好引為流傳的工具,也能帶人親進品牌,只說道理是最無聊的。 總結:一本非常好懂的行銷書,架構上雖然只分六個原則,但其實討論的更多,無法一一述及,可以擷取到一些靈感。六項說明也是加入我自己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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