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1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我是當事人-香港總公司的來電(上)

5月19號,我的孩子出生了,在月子中心休息約半個月時,我接到了香港總公司,人資主管的來電。
當我接到香港的來電,一頭霧水,想這間公司到底想做什麼?因為當時我的狀紙還在法院跑流程,公司根本還不知道我要提告。聽對方描述,是台灣分公司有員工,發了Email,告訴總公司,台灣這邊有違法資遣員工,還故意資遣孕婦,想問問是否屬實。
我:是事實啊!你不知道你們台灣的負責人這麼過份嗎?我下個月就要生產,說資遣就資遣,我又沒做錯事,把人當什麼了。 香港:我們代替公司跟您道歉,我們想要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台灣這邊資遣你的理由是什麼? 我:貴公司台灣分公司要倒閉了,請問總公司,台灣分公司要收了嗎?要倒了嗎? 香港:好,你不要這麼激動。我們想問一下,你知道你的考績嗎?公司資遣你是因為考績的原因嗎? 我:考績?你在跟我開玩笑吧?原來公司還有在管考績喔! 香港:公司當然有考績啊! 我:考績一直都是上頭說了算,你不知道嗎? 香港:你要怎麼證明你是對的? 我:公司的考績應由主管跟下屬共同討論出來的,還要有主管跟下屬的親筆簽名,我可以跟你保證,在公司絕對找不到我的親筆簽名。台灣上頭一直以來考績都是黑箱作業。 香港:那公司主管有跟你談過話嗎? 我:要談什麼,公司聘書上寫得是空調工程師,實際工作內容消防送審,要怎麼評估我的工作效率,拿這個來檢討我會不會太可笑。這間公司真的很爛! 香港:那您做完月子還會想回來上班嗎? 我:我要先帶我的孩子,暫時不會回到職場。貴公司連育嬰假都說不可能給我,你們可能不瞭解台灣的地方法規,貴公司這樣做是違法的,我已請律師提告,公司等著上法院吧! 香港:我們了解了,不好意思打擾您做月子,祝您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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