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文字三分之一者語錄(五十九)

【『上等神』殺戮,下等人稱之為懲罰;『下等人』殺戮,泛稱為法律,天理不容!】
「神」作惡,那是他在「懲罰我們」,「人」作惡,那叫「觸犯法律」。 讓你臣服、無法反抗,「有生命無生命」,都可以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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