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個案服務裡,很容易發現“受害者情節”的存在,或許這是一種自保機制,但是長遠來說卻也會造成我們的困頓。
糾結於“受害者情節”時,表示我們認同自己“被害”,也同時表示了我們交給別人傷害我們的權利。
於是,"自怨自艾"、"固步自封”...有了合理的原因,也有了可以怪罪的對象。
握持著這種心情的人,也時時刻刻活在“過去”。
但其實每一次的呼吸都是新的開始,一切都在不斷的改變當中,曾經發生衝擊的片刻早已經不同,我們卻仍被那個“怪獸”緊緊的綑縛。
"覺察"是必要的,"放下”才是讓我們得以掙脫過去、能夠確實的回到“當下”的那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