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一篇文章,這一篇文章我們會來談談跟外遇有關的「吃醋」、「報復」、「隱瞞」、「外遇的動機」等等議題。
關於吃醋
吃醋跟佔有慾有關。你是我的,所以你不可以跟別人太靠近、太親密,更不可以跟別人有染,否則我就會想:有什麼是他有,而我沒有擁有的?我還沒有辦法滿足你嗎?是我不夠好嗎?
書中提到:「我們一方面希望強迫伴侶回來身邊,但又不希望他們回來只是出於義務,而是他們心甘情願。」融合我的實務經驗,這段話講得白話一點,就是:他回來是因為他愛我比愛那個小三/小王多,我是他心中的第一名,我是他心中無可取代的人,所以他最後還是選擇回到我身邊。說到底,愛情的本質似乎避開不了獨佔對方與控制對方的成分,會渴望對方「是我的」。同時,我們也希望自己在伴侶心目中就是最理想、最棒的對象,希望自己是備受肯定的。
關於報復
書中提及由於我們無法收回過去向愛人付出的情感,這是種很失控的感覺,為了重新取得掌控權,所以我們會想算清舊帳,爭取賠償,甚至摧毀對方,因為自己感覺到對方毀了我們。回應到我的實務經驗,幸好很多個案在行動上並沒有實際採取什麼超越法律界限的行動,常常都是在心中思索要怎麼報復而已。我認為在晤談室中讓怒火有個宣洩的管道,把心中已經排練多次的報復計畫說出來,這是健康的憤怒。但我同時也會向個案聲明,在晤談室中說出,或者寫在日記中,這些都很可以,如果做出要負起法律責任的報復行為,倒就不鼓勵了,因為這樣也會害到自己,讓自己為這段感情付出的代價更大,感覺更不值得。
如果真的在現實中採取報復行動,常見的結果就是既懲罰了對方,也懲罰到自己。試想,你每次花這麼多時間去想像甚至謀劃報復的策略,某種程度也是在消耗自己的生命能量與精神,本來可以把這些能量與精神花在更值得的人事物上,並且去建構更美好的未來,你卻把能量與精神消耗在一段自認不值得的感情上,這樣做,相對不是在懲罰自己,讓自己更不幸嗎?我同意書中觀點:報復的最好方法,是保持自己快樂。
人生不會停留在外遇事件發生的這一刻,整個人生也不是只有這段婚姻或感情組成而已,還有很多其他的部分。隨時光流轉,我們仍舊會被時間推著向前走。最重要的,是把眼光從對方身上拉回到自己身上,以自己為重,好好照顧自己的身心狀況,過好當下的每一刻,才可能進一步建構幸福的未來。
關於隱瞞
隱瞞與說謊,可以說是一體兩面。如果隱瞞實話不說,某種程度也會被主流文化視為說謊。但是,坦承說出真相真的就比較好嗎?坦言真相就比較尊重當事人嗎?在某些家庭文化之下,坦言真相未必是好事,就如書中所述:表達尊重的方式是帶著某種溫和的虛假,目的是在於留面子和讓大家心安。這種具有保護性的掩飾,勝於直率揭露而導致大家蒙羞。舉例來說,即便家中有小孩知道父母其中一方有外遇,有些孩子為顧及父母的顏面,會假裝不知情且不提及任何有關外遇的線索,某種程度這樣的做法代表他們對父母的尊重,也不希望外遇的真相讓整個家庭分崩離析,讓原先「和諧」的家庭氣氛變得詭異。
我身為一名諮商師,站在我專業上與個人的立場上,都認為個案知情的重要性遠超過關係的和諧性,即便知情後會撕裂個案的內心,導致個案受創,我也認為個案有「知」的權利。但前提是,個案是否想要知道呢?我同時在與伴侶雙方工作時,我會參酌雙方意願,看看伴侶雙方各自希望我在諮商中做什麼?看看雙方是否想知道真相?知道真相對雙方的意義是什麼?知道真相對兩人來說,若衝擊太大,是否有什麼可以支持他們度過衝擊的力量?參酌以上面向後,我會再進一步調整我治療的方式與步調。
關於外遇的動機
「他為什麼要出軌?」要回答這個問題實在很難。每個外遇者出軌的理由都不同,甚至有多重的理由。我們在心理治療中的假設,常常都會說是因為關係中的需求不滿足,所以需要讓人向外求,以獲得更多的滿足。但在我實務經驗中,也有諸多案例並非如此。我同意書中論點,有時,在某些案例中,外遇是人生經驗的拓展,涉及了個人的自我探索、成長與轉變。人們在外遇中尋求的並非新的他者,而是發現新的自己。
如果用以上論點出發,外遇行為不必然與婚姻失敗或婚姻關係出問題有關,很可能與個人有關。但請注意,我一向都不把個案妖魔化或病理化。我不太喜歡幫個案安上自戀型人格疾患或者其他精神疾患的帽子,我認為幫個案迅速貼上一個診斷標籤,無助於瞭解他更深刻的內心世界。我比較會在晤談室中請外遇者的那一方談談他自己,包括談他的感情史、他的原生家庭經驗、他的求學歷程等等生命史,了解外遇之於他的意義,還有外遇經驗與他過往的經驗的關聯。
如果進一步去探索外遇者的內在世界,會發現有些外遇者正面臨身分認同的危機。我是誰?我想要做什麼?如果我不完美,別人還會愛我嗎?透過外遇行為的冒險,他們試圖得到以上疑問的解答;也有外遇者從外遇的過程中,經驗到「另一種版本的自己與人生」,婚外情與現實世界彷若兩個平行宇宙,婚外情幫他帶來了,套句書中的說法:「永遠不可能屬於他的生活」,這也是他「未曾活過的人生」。所以,當離婚手續辦完了,外遇者真的會跟小三、小王在一起嗎?一旦婚外情走入現實生活,有可能又如現實生活一般平庸、乏味,缺乏探索的空間,對外遇者來說,失去像「婚外情」這樣具有迷幻色彩的戀情,可能就變得無趣了,因此,有部分外遇者在離婚完之後,也順道斷掉了與小三、小王的聯繫,這段浪漫的情史也隨著離婚手續辦完跟著畫上休止符。
我相當欣賞作者(作者同時也是一位婚姻治療師)與外遇者進行治療的方式。作者會將婚外情對象與經驗分開。意思是說,若外遇者在婚外情經驗中,經歷到的是充滿活力、青春洋溢的自己,這是他渴望的東西,那麼,即便表面上看起來是「外遇對象」讓他變得充滿活力、青春洋溢,實質上,是「外遇者透過外遇經驗」與自己內在充滿活力、青春洋溢的那一面的自己相遇,或者透過婚外情找回這個充滿活力、青春洋溢的自己。一旦外遇者意識到這件事,他就可以坦然放下這段婚外探索的過程,回歸真實人生,更回到地面地去發展他想要的「充滿活力、青春洋溢的自己」。婚外情的歷程、經驗或小三、小王,只是他與自己內在連結的一種媒介而已。
不論以上文章的論點你是否同意,是否在看完後感到困惑或者有其他的情緒,我書寫的初衷是:希望這些文字可以更激發你思考並釐清自己對於「外遇」、「婚姻」、「吃醋」、「報復」、「隱瞞」、「外遇動機」等議題的想法。
下一篇文章,我會更廣泛地去談外遇跟婚姻關係之間的關聯。外遇在大家心中可能都只有破壞婚姻,但也有一種可能性,是透過外遇來保護婚姻。什麼意思?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