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9|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我____歲的時候:十六

前言:實在太喜歡蕭詒徽前陣子的連載──我N歲的時候,心心念念著有機會想試著仿寫,卻遲未好好田調和整理。又是一個與其思考和準備,寧願隨興出發和試錯的個性,決定直接開始了!可能胡亂跳躍或中途斷掉,但總比沒開始好,我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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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歲的時候是天文社,每學期有個活動叫做留校觀星。

記得很清楚那天是愚人節,我們一起打電話給一個沒來的男生騙他,我錯過校車又沒錢搭捷運,我根本忘了那男生回答什麼,反正好像是有點擔心的語氣,當時就是想聽那些擔心。

就如我們小時候學寫作,總是先佔有技能,而非讓能力存在於自己。因為寫,是將自己的觀點轉化成文,但以前會被要求起承轉合,要求罰寫錯別字,所以我們就被異化了,我們的思考被強迫干預,寫出一篇篇類似的文章。

當時學英文也是,為了背好絕對不會錯的單字,我「決定」最喜歡的動物是狗,最喜歡的季節是秋,最愛的顏色是藍,決定,而非感受。用習以為常的思考,去佔有那樣的喜歡,喜歡了就不可以變了。

那衝動與嚮往愛的年紀,我決定要找個人來喜歡,好讓某些我自以為不應該的情緒,別再錯下去。

我會認床,更何況睡在教室,觀完星又看了部電影我還是睡不著。記得大家都睡死了,記得冷氣很冷手很冰,我和他牽著手趴在桌上,記得只剩我醒著的時候,我走出教室,明明睡著的他跟出來,記得擁抱和心事,我們講了很多朦朧的話。我聽不懂那些話的意義,當下覺得一切都是模糊的,我決定一早就要問沒來的那男生為什麼要擔心我。

觀完星的週末我們通了幾次電話,他仍說些聽不懂的話,他大概以為我在裝傻,其實我是真的不懂,明明不可以也不可能存在別的。

經歷朦朧混沌的幾個星期後,他就只活在我的日記裡了,再後來的後來,我就徹頭徹尾的忘記這個人,只是某次看見星星的時候想起來,十六歲的時候我竟放棄感受,而是讓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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