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18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43歲我又失業了

43歲還年輕嗎?不就是中壯年的定義
因為自己的不完美,我在職場中常常和老闆起衝突!
終於在秋煞的氣氛下,中秋佳節前我求仁得仁
迫使老闆做出最不得已的手段資遣了我
我完全挺老闆的決定,理解當他每月從戶頭付出每一分錢
至少是給聽話的員工才不會睡不著覺
畢竟孩子是上天賜的,員工再像來討債似的
那不如重新投胎來的痛快!

這已經是我第二次被資遣了
上一個工作因為老闆和人資暨管錢的老闆娘不懂法律
誤以為員工上班玩fb就算嚴重違反工作規則
*按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勞工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後經法院認證玩fb不算"情節重大"
判決公司違法解雇勞工補發我資遣費
我承認我確實因為疫情情間訂單大減而在上班時重度使用fb
但這個老闆之前就有過強迫員工離職的紀錄
所以栽在我手上也是罪有應得
有了第一次經驗,我絕不承認我是食隨知味
但確實這次就能以平常心看待
並以老鳥的角度中肯地向老闆"建議"(應該有點語帶威脅...)
最終取得了勞資雙方都滿意的決議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四款: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我工作16年,前前後後換6個工作
平均每個工作做2年多
說實話我算穩定的員工
每天準時上班,做事負責,學習力又快
舉一反十常常得到老闆的誇讚
但缺點就是比較情緒化不耐煩
同樣的事情做久了就會想換環境重新開始
很羨慕那些能在一個工作岡位上做很久最後晉升主管的人

我這顆不安分的心好聽一點是可塑性強,容易適應環境
但工作經驗很跳tone(內勤跳業務跳寵物美容師跳行銷)
面試官也會擔心你終究只是過客而不是歸人
從我的經驗可知一到兩年是可以把一個產業或至少一家公司摸透
接下來職涯規畫就是要考慮向上爬擔任管理者
或是內部輪調,像我常換工作的結果
就是薪水一定不會高
還好我食量小一個人飽全家就飽
換職場對我來說是換一個舞台發揮
不管換甚麼工作我都會全力以赴的!!

寫這篇文章的用意一來是為了讓自己好好思考下一步
二來也是分享被資遣的心路歷程
失業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如何自我救濟
像我第一次被老闆解雇(理由是玩fb違反工作規則)
那時候真的嚇到手足無措並且覺得很羞愧
但其實只要不是自願離職或犯嚴重錯誤被懲罰性解雇
即使當下白癡老闆不給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還是可以先向地方勞動局(處)去申請失業補助

我那時候只有調解最後走法院訴訟要求支付資遣費
不知道在離職的當下就可以先去申請失業補助
好在半個月左右我就找到工作了(畢竟我要求也不高@@哈哈)
也因為那次的經驗我知道勞工權益要靠自己去爭取
現在我已經拿到離職證明
公司資遣依照員工年資須給預告期讓員工預備下一個工作

  • 0天: 工作3個月內不用預告。
  • 10天: 工作3個月以上但不滿1年的勞工。
  • 20天: 工作1年以上但不滿3年的勞工。
  • 30天: 只要工作3年以上就適用這個項目。

現在網路求職可方便多了
四家人力銀行的履歷通知全開啟
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如果能在離職前找到滿意的工作就去上班
找不到就去申請失業補助
請大家持續追蹤,有最新消息會再分享給大家唷


怕你不知道,我是台大沒鹿用石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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