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0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漢字簡化的整理工作——從五四運動思潮談起

現在我們討論繁簡體字,通常會基於196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佈的《簡化字總表》來談,並且主要對這些成為了標準字的簡化字進行駁斥或辯護。其實,簡化文字的想法是與五四新文化運動思潮同時出現的,它與白話文運動、文學大眾化、普及教育、破除封建社會等觀念都是當時知識分子所重視的議題。

漢字簡化概念最先由民國初年的一些學者提出,其核心動機是希望進行普及教育,藉此使國人容易學習本國文獻、文化、歷史,並進一步打破軍閥與貴族對知識的壟斷,加強社會階級的流動性。

吳稚輝主張把漢字轉化為世界語(Esperanto),錢玄同則主張把漢字全部化成拼音文字,並計劃用十年時間來推行這個大改變。當時胡適、蔡元培、周作人、林語堂等大學者都是漢字簡化的支持者。

章太炎極力反對漢字轉換成世界語和拼音文字,強調漢字與中國的歷史文化不能分割開來,而且漢字在更高層次的歷史文化研究上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普及教育方面,章太炎的回應是利用漢字部件來創設注音字母,例如「ㄅ」是取自「包」字的部件,後來的漢語拼音以「b」對應。某程度上這也是把漢字簡化,以達方便學習的目的。這套漢語標音系統經改良及增訂後成為今天臺灣地區使用的「注音符號」,小學生會先學習讀音,再學習漢字字形,尚未熟悉字形前可以用注音代替文字,一般到了小學二三年級就必須脫離注音,學習書寫漢字了。

國民政府曾計劃推行國語及文字統一運動,當時錢玄同提出漢字簡化的六個準則,分別是從「現在通行的俗體字」「宋元以來小說等書中俗字」「章草」「行書與今草」「《說文》中筆畫減少的異體」,以及「碑碣上的別字」來作為漢字簡化的依據。雖說是六個準則,但其中只有三個方向:俗體字異體字書法字。俗體字和異體字的概念可以參考前幾篇的介紹,書法碑碣字則是最大的爭議點。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佈的《簡化字總表》或是最新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大致上也沿用了錢玄同的簡化理念。

後來,國民政府遷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先行使用簡體字,中華民國政府為保文化及政治正統性,擱置了本來的文字簡化計劃,反而大力提倡繁體、正體。學術問題政治化,也就更複雜了。這些問題會在接下來的幾篇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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