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大致介紹了民國初年的文字簡化運動,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率先在1964年公佈《簡化字總表》,中華民國教育部則晚至1979年才出版《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我們依發表的先後次序,這次先介紹《簡化字總表》的簡化依據。以下根據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佈的《簡化字總表》,把簡化字分成「舊有簡化字」和「新造簡化字」兩類舉例說明。
「舊有簡化字」是一個大分類,總而言之就是指能夠在歷代文字使用發展歷史中找到根源的簡化字,不論是源於書法字體、古代本字、古俗字等等,都歸類為「舊有簡化字」。例如:「爱」字是源於行書和草書的書法字體中已有的簡化,中間的「心」字在書法字體中簡化為一橫,於是簡化字就採用中間沒有「心」字的「爱」字。「从」字作為「從」字的簡化字,源頭更可以追溯到甲骨文、金文,「从」字才是古代本來的「從」字。「齐」字作為「齊」字的簡化字,見於宋代的《大唐三藏取經詩話》,屬於古代俗字;「怜」字作為「憐」字的簡化字,則是源於宋代韻書《廣韻》收錄「怜」字是「憐」字的俗字。「齐」和「怜」皆由於俗字筆劃較少,因此採用為簡化字。
「新造簡化字」則是純粹為減省筆劃而創造的新字。例如:「際」字省略的是「祭」字的上半部,留下「示」字,成為「际」。「標」字省略「票」字的上半部,留下「示」字,成為「标」。以上兩個字都是形聲字,我們知道形聲字就是依靠形符和聲符兩部份組成的,「際」的聲符是「祭」,「標」的聲符是「票」,本來我們都可以辨認出聲符,但簡化為「际」和「标」後,不同的聲符統一為同一個形體,失去了文字的獨特性,更破壞了形聲字的基本結構。「示」字既不是形符,又不是聲符。「新造簡化字」中有一些是在形聲字的聲符去進行簡化,以筆劃比較簡單的同音字取代本來筆劃繁多的聲符。例如:「億」簡化為「亿」,本來的聲符「意」筆劃較多,簡化後以筆劃較少的「乙」來取代。「滬」簡化為「沪」,也是以筆劃較少的「戶」作為聲符,取代較繁複的「扈」。
上述兩種分類中,「舊有簡化字」是一些有文化背景、歷史淵源的簡化字,學習者需要具備一定的文史知識才能理解其中的簡化原則。「新造簡化字」比較容易受質疑,特別是在形聲字的結構方面會造成混淆,有些新造簡化字是同一個聲符,卻要代表好幾個讀音,或是一些本來的形聲字經過簡化後,聲符無法達到表音作用。
在此提出「舊有簡化字」和「新造簡化字」二分法只是一個大致的分類,必定有難以分類的漏網之魚。這次簡單說明了簡體字的來源和分類,下一次就要介紹正體字的整理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