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職單位待了10年多,換了3個單位,最後離職了,給自己的原因也很簡單。
10年來除了換單位當年未滿一年的情況拿乙外,剩餘都是甲。總計也被記了3知的小功和24支的嘉獎,這麼說起來,公職生涯似乎蠻適合我的。
我是一個喜歡挑戰的人,大約每隔3-4年就會想嘗試新的東西,順便把那個單位的專業學起來。因為和老婆兩人一貓而已,對升官和薪水並無太多眷戀。
但一直到審計部時才明白,公職單位能學得還很多,但似乎不在是我要的東西,所以想了一想之後,毅然決然辭職。
我現在37歲,人生還有一半以上的生活,體驗工作也是人生在世的一部分,公職的生涯已經結束了,另一部分的人生才剛開始,對此我感覺到非常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