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8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我是這樣窮養孩子

    所謂窮養是指只滿足孩子生活所需,其他看父母能力而做增添。

    1.二手商品:有二手衣能撿就撿,沒的撿就買幾套夠換穿,所以我兒子會穿二手衣,用二手書桌等。

    2.除了生活跟學習所需,由父母提供,其他的要從自己每個月100元零用錢處理,像玩具也要自己存錢買,有次小兒子喊肚子餓,大兒子帶著弟弟用自己的零用錢去買麵包吃。

    偶爾,我才會給孩子一點額外的錢去買珍奶或豆花吃。鞋子是耗損,鞋全家有特價85折才購買,基本上每幾個月他們就要買新鞋,一年買3次是基本的,我一年才買一次。

    3.不安親不學才藝,買自修跟評量媽媽自己陪讀,會使用線上免費或付費學習資源。我兒子說想學音樂,然而其實我沒能力去提供孩子長期的學習,我就跟孩子說,不然去學吉他好了,這個大概也是我能力的上限,之後再想辦法安排。

    4.基本的家事分配:倒廚餘丟垃圾摺衣服洗學校所使用碗,偶爾擦地擦桌子。他們會使用微波爐跟電鍋加熱食物,我對孩子其實沒太大要求,能基本生活自理就行。

    5.鼓勵孩子表達自己的需要:某次的南部旅行,帶孩子住在青旅的家庭房,青旅會有簡單的娛樂設施,二個孩子說想要使用,我對大兒子說:你自己帶弟弟去跟櫃檯的姐姐講,我不幫你們說。

    後來,帶孩子去韓國旅行時,即使語言不通,大兒子能自告奮勇拿著手機翻譯幫我去跟櫃檯說房間的磁卡無法使用,結果大兒子直接把人帶上來。

    我不是完美的父母,偶爾我也會犯錯。在孩子逐漸長大後,我開始爭取空間做自己。於是就有今年自己跑去大邱旅行這件事以及跟我婆婆說,明年農曆年的年夜飯不用算我的人頭,我要出國旅行。所以就有這樣分成二趟旅行規劃,寒假先生帶孩子去首爾滑雪,我農曆年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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