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提供免費紙本書籍,應該算公共財吧!

維基百科解釋「在經濟學中,公共財是一種既非排他性又非敵對性的財貨。對於此類財貨,不能因人們未付款而禁止其使用之。此外,由一個人使用既不會妨礙其他人使用,也不會降低其他人的可使用性。 因此,該財貨可以同時被多人使用」。

書籍乘載人類幾千年歷史思想精華,尤其是大部頭的經典書籍,更是智慧的結晶,每一代人汲取知識都是從書本開始;從識字開始,基礎打好後,打開書本讀書,開拓更寬廣的視野,留下文字紀錄,讓下一代人奠基在前人的知識領域下,鑽研更高深的學問。

現今社會已具備智慧財產權觀念,不容許盜版書籍存在;想看書,就在電商購書或到實體書店掏錢出來購買,此種作法被認為是符合道德及法令的行為。

不過,看了高重建老師「鼓勵正版,允許翻版,消滅盜版」一文,高老師目前推廣「版權所有,允許翻版」的觀念,相信許多人尚無法接受。作者辛辛苦苦一字一字寫下才能發行一本書,除了希望受到讀者喜愛之外,更渴望能賺取金錢,才有動力再次寫下文章,然後一直循環下去,讀者才能徜徉在書海中。

雖然電子書已經是主流,但我比較老派,我喜歡用手翻閱紙本書籍的觸感,更希望能拿到作者親筆簽名的書籍,當讀者真心喜歡一本書,如果作者能親筆簽名,並在書本上寫下給讀者的話,相信讀者一定會將書籍好好珍藏。

作者寫書就是要需要收入過生活,我曾幻想一種情境,「購書後,得到2本一模一樣的書,其中一本為作者簽名版;書本看完後,作者簽名書籍留下珍藏,另一本則捐出,由下一位讀者攜回閱讀」,讓知識的傳遞能多一種管道流通。

提供免費紙本書籍,就是我認為的公共財。

多看書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