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2|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一O六、贊成患者婚前同居

對躁鬱症患者,我非常贊成結婚前先與對方住一陣子。最近我一直在思考,是不是當初有試婚,就不會走入婚姻。

昨晚睡前,小孩跟先生有很大的衝突。通常在這個時候我不太介入另一半管教小孩,可是我聽到一句「你不用刷了,我來幫你刷」這種像極了變態的言語,後來我聽到爸爸用暴力的方式拿著電動牙刷刷小孩的牙。

在小孩還小的時候,爸爸只要天氣冷,小孩又不願意穿外套時,就會使用暴力,硬幫他穿衣服、小孩不吃青菜時,也會用筷子夾菜直接塞進他嘴裡。每一個舉動都顯示了他對孩子的不尊重。

結婚前,他將自己的這個部份隱藏的非常好,如果沒有長時間住在一起,其實很難察覺他這種極度壓抑產生的扭曲。他不是在管教小孩,而是在發洩自己的怒氣,這對我來說實在太惡劣。最近我也在評估是否就將孩子帶離這個環境,因為我一個人帶孩子輕鬆很多,我也深刻感受到孩子跟我單獨相處時的快樂。

雖然我是個基督徒,但我還是認為婚前同住一段時間是需要的。在現代壓力爆炸的時代,很多不知道該怎麼好好管控情緒的人,他們很需要幫忙卻不自知,理所當然把家人視為情緒的出口,尤其對小孩這種無法還擊的弱者更明顯。我想,透過試婚可以更深入了解彼此,以此判斷兩個人是否要走進婚姻,在婚姻關係中是否可以生兒育女。

對躁鬱症患者這點更為重要,在我們狀況不佳、失去日常生活功能時,對方能否理解並接納你的狀況,甚至在情緒激動時,與你最親密的人是如何陪伴你度過,這些都是很實際的現實面。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14:18)我始終相信,在愛裡不該有懼怕。昨晚,我的孩子哭著入睡,我已經很明顯得感受到小孩的恐懼,或許是該有一些改變的時候了!

我不是一個會讓自己待在委屈的地方不離開的人,我也沒有那種結了婚就不能離婚的傳統觀念,只要對生活有幫助、能讓自己更好,都值得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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