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18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行人地獄

前段時間,有人批評台灣是行人地獄,甚至還辦遊行抗議。


為何台灣會成行人地獄呢?

我認為,主要是觀念錯誤。


馬路上,除了行人之外,還有汽車、機車、腳踏車…各式各樣工具。請問那項最重要、最大呢?

答案很簡單,人最重要、人最大。

在法律上,馬路上最重要、最大的也是人,尤其是人的生命。


各種交通工具,即使是百萬元、千萬元的汽車,壞了可以修理,或買新的。

人受傷了、死亡了,可以完全修理好嗎?可以買新的嗎?


了解了這一點,就知道馬路上最大是人,所有交通工具都必須禮讓行人。


但是,交通規則和行人那一個大呢?

比如行人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就可以把行人撞傷、撞死嗎?

當然行人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但是交通規則是人制定的,人還是大於交通規則。

即使看到行人闖紅燈,還是要禮讓行人,不能撞傷、撞死行人。


最近交通法規修改,行人在行人穿越道行走時,汽車、機車、各類車輛必須禮讓行人。如果沒禮讓行人,最高罰款6000元。


我認為這修改是對的,行人路權優先。


自從交通法規重罰後,我在過馬路時,汽車、機車常常會禮讓我。當然我也會加快腳步,盡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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