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2|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社福機構賑災資金流向:如紅十字會

0403花蓮震災好幾天了,特意晚幾天才寫。

2011年日本311地震海嘯事件,震驚全球,我也捐款一萬元給紅十字會。想不到那陣子年紅十字會和慈濟等專業的社福機構,接連受到鋪天蓋地的攻訐,主要質疑他們吸納大量捐款,後續資金流向問題。

主要的問題,一是資金沒有完全(狹義)用在災民身上,而是用來作為機構的業務費、人事費等。一是資金到位沒有立刻執行在賑災行動上而是留在機構中。

社會服務、社會福利機構,本身的運作當然需要資金,這部分廣義來說,也是用在災民身上。募款資金可以部分用在執行機構本身,這點已經立法通過,也應該可接受,畢竟社工、社服都早已是專業,專業人員賴以為生,社會獲得專業服務,有何不可呢?

民眾捐一點小錢,就自認為很有愛心,卻要求社服人員靠愛心活下去,不可貪婪使用民眾捐款,難道他們的勞務價值,就該免費或低廉地任社會榨取嗎? 這種勒索太不公道,也讓人寒心。

第二個問題,資金沒有立刻執行。以日本311來說,緊急救援已執行22%,包括緊急賑災物資和醫療、基礎醫療和安置收容設施等。

後續還有大量的工作,是關於災後硬體重建,如醫院、保育園、學校、住宅等。另外還有心理重建等軟體計劃,整個賑災行動由2011執行到2020才完成,期間紅十字會發布了多次進度報告,我曾經有收到郵寄給我的紙本書面報告,線上也有完整報告書。

https://www.redcross.org.tw/uploaddowndoc?file=/pubredcross/donatedata/202007071624390.pdf&flag=doc


以我而言,對於賑災,一開始我能想到的只有送泡麵。想也知道資金不應該是第一時間全部拿來買泡麵吧!! 這麼多事情,真的是千頭萬緒,需要花時間慢慢做,也需要極多專業人士的投入。這種規模需要專業的機構來統籌服務,這種專業機構並不多,為何要挑起民眾的不信任呢?

其心可誅,而社會將共同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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