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那不是我的問題

  我的工作對我的人生而言其實是有毒的,每每有機會與人認識時,我對於介紹我的職業都有些隱約的忌諱,例如,我尤記當我第一次與精神科醫師會面時,我特別向她告知:
  「也許『寫作』聽起來是一份體面的工作,但事實上,它一點也不浪漫。」
  我已提過關於這份工作的源起,也提過我對它的糾結;而在近期發生的三件事則是讓我想要有所記錄。


  莫約是在去年(2023)年底,一名從事剪接工作的朋友建議我說:我並不需要將每一宗案子都當成藝術品去琢磨,畢竟現在無良、缺乏品味、對產業認知嚴重偏差的甲方實在太多了,當他們都不對自己所開的案子投予足夠的關心,我根本也沒必要為他們付出多餘的時間、精力與心血,我更不必特別去擔心若成品不達自我要求的標準是否會對自己的名聲造成妨害,因為在圈內這種身不由己的現象太普遍,每個人多多少少都能理解為了賺取微薄的生活費而產出爛故事,這些全都是身不由己。
  坦白說,如果是以「為了生存」這樣的前提去設想,這番建議的確相當中肯,剩下的就是我心中的那道門檻能否因此而降低,我是否能夠說服自己去妥協;這並不容易,然而我還是嘗試著轉換心態,結果,雖然稱不上有什麼實質上的幫助,但在心態上……我終於能夠不再逼自己非得那麼嚴謹,這的確減少了我一部份的心理負擔;那並不是我刻意擺爛,而是將自己的觀點稍微抽離之後,我總算能夠以不多加期待的角度去看待這原本就十分不健康的產業心態。

  「那不是我的問題。」我必須反覆向自己強調這一點。

  更別提許多製作公司光是連開發階段前的共識與合約會議上就已經表現得十分被動與拖沓,我已經盡量不再去對他們自己都不急的日程抱持任何擔心與焦慮。
  尤其,大多案子的擱置與動議都來自於製作公司內部的行政效率失能,關於甲方種種內部的意見整合失敗,那些都不是我的問題,我沒有任何責任去協助他們釐清,更沒有義務去瞭解他們自身的障礙與內情,我一點興趣也沒有,如果可以的話,在會議上談論到這方面的資訊時,我都會進入放空的階段。
  聽似消極,但這對我的心理健康而言反而是有幫助的。
  說得更現實一點:我只是為了賺錢才接案,而我也僅止於接案,其實這樣的心態才算正常,對吧?


  就在今年(2024)的農曆年後,幾乎身兼我經紀人的製片朋友邀請我協助他處理一件案子,這樁案子的背景有些特殊,起因是公視打算撥下一筆補助作為IP孵育計畫,具體而言是希望能夠將現有的小說給影視化,成果以劇集為主,一季10集,每集60分鐘的片長。
  於是,有一間出版社的的老闆決定簽下一名小說家,希望透過出版他的小說去向公視申請這筆開發補助,但困難點有兩個:

  一、這名小說家在交出申請書的當下其實還沒有動筆,也就是說需要改編成影集劇本的「原作」除了抽象的概念之外根本就不存在。

  二、該名小說家號稱自己曾有過編劇的經驗,但光是在遞交申請書時,他所提供的Logline、全劇大綱以及分集大綱就幾乎盡顯他的敘事能力低下。

  由於公視的評審機制有分階段,假使申請書能夠通過第一階段的審核,那麼在公佈合格名單後的一個月內就必須交出影集的第一集劇本,考慮到時間的急迫性、原作的缺乏以及作者貧弱的寫作效率與品質,製片人只好滿懷歉意地找上我,希望我至少能夠來負責劇本統籌、幫忙救火。
  儘管一開始只是希望能夠擔任從旁監督與協助的角色,但隨著時間過去,該作者的小說寫作並不順利,遂而無暇顧及劇本的進度,而且內容也始終搖擺不定,出版社老闆開始耗掉原有的耐心與信心,眼見繼續空轉並不是辦法,於是製片只好從中斡旋,因此我的工作也從原本的協助者變成了主筆。
  於是,僅憑藉著作者給出的一點抽象核心概念,莫約用去了10天的時間,我便將影集的全劇大綱、分集短綱以及首集的完整劇本給生產出來了,雖然我與製片認識多年,且我在業界也被定位為所謂的「快手」,不過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能超綱完成這些工作,製片還是被我的速度給嚇了一跳。
  雖然我所用的時間很短,不過這並不代表工作的過程對我而言就十分簡單,因為我也有過影視製作的經驗,所以在編劇階段時我就需要考慮到預算以及執行難易度等問題;同時,這次的題材嚴格說來並不是我擅長的類型,在寫作過程中,我時刻都在擔心著內容會過於無聊、缺乏張力、喪失首集應吸引觀眾對全劇的興趣與黏著度;結果當製片讀完劇本之後,他給了我相當高的評價,這幾乎遠超我的預期,甚至,他還打算以此新的故事以及首集劇本說服出版社老闆乾脆與原作脫鉤、另外自成一案,畢竟,我幾乎已經是重寫了一個新的故事,也為這故事設立了一個具體的敘事調性。
  正當我以為這應該會存在著相當高的說服難度時,沒想到出版社老闆同意了製片的建議,甚至,他還認為不如直接連主角的姓名都直接改掉、不再與小說保持任何關係。
  這樣的進展令我感到相當詫異,因為,如此一來便幾乎否定了公視補助案的規則,而且也幾乎是正式向那名小說家宣告他故事影視化的計畫徹底取消。
  我猜想會有這樣的決定也是因為出版社老闆決定及時止損;但若稍微換位思考,如果我是那名小說家,除了沮喪之外,我也很可能心生怨恨,至於怨恨的目標包含了誰……這其實也不難想像,可是這根本不是我的本意,畢竟我也無權做出這樣的決定。
  只不過話又說回來,假使那名小說家一開始就能體認到自己的能力不足,那麼事情也不會演變至今天這樣的地步。

  其實非常有趣,在我最近一次回診時,我的精神科醫師也針對這件事情問了我的感想,在那封閉的診間內,我如實告訴她:我覺得這一切都很不公平,因為我自己也是小說家出身,正因為我想要確保自己筆下的作品在未來的某天被影像化時不會遭到過多的干預與竄改,所以我才會又去學習編劇的技術,乃至在往後數年還得到國家級競賽的認證,並以此為職業;然而這個小說家根本沒有投入過這樣的努力,就連對於最基本的敘事技術與創意也都處於一種完全不加精進的態度,僅僅只是因為他透過了一些認識的人脈而將自己打造出了一個與自身實力完全不相符的形象就能取得相關的機會,所以會有這樣的報應也是理所當然的。
  因此回到原題,對,我覺得很不公平,我是指對我自己而言。
  然後,我不認為這只是單純出於文人相輕的妒恨,若真硬要說的話,我覺得是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就好像:「你明明有這麼好的機會,但你為什麼這麼無能、把自己給搞砸了?你知道有多少作家缺的就是這樣的一個機遇嗎?」

  總之,當前這個影集的決策依舊懸而未決、仍是現在進行式,貫徹著我早先提及的心態,我刻意避免得知太多有關高層們的想法。不過令我有些擔心而排斥的是:也許有這樣的可能,這整部一共10集的劇集都必須由我一個人完成,畢竟沒有其他風格與我相近的編劇能夠擔任寫手,而我本來就對這故事的主題沒什麼興趣,落筆的過程只會充滿折磨,同時,影集的編劇費用往往比電影劇本還少,外加我還有可能會被那名原作者遷怒,更嚴重一點,說不定還會牽涉到法律問題,所以這整個工作無論怎麼看都是吃力不討好……


  說完了「對工作轉換新的認知」以及「吃力不討好的改編案」,最後一件事也只是一件小事。

  農曆年間,一位朋友邀請我到他家聚會,於是在聊天的過程中,我們聊到了某些類型電影的起源與變形,其中一個就是災難片,這當中有很多的發展歷程其實都與人類的科技進步與社會氛圍息息相關,而當我在舉例子時,我提及了流行文化對於喪屍的想像與接受度,並且舉出幾部相關的作品──不限於電影,也包含文學與漫畫──討論它們之間的演變脈絡。
  但,也許是我在描述這幾部作品的內容時過於具體,所以那名朋友的媽媽從旁聽到我們的談話內容時,她不由得連連反應:「好可怕!」、「我聽不下去了!」,此外,考慮到那朋友的太太與小孩也在客廳,我才突然意識到我不應該繼續詳盡描述那些作品的情節。
  我猜想那是由於我的家庭環境、成長背景以及工作內容都與常人有些不同,以至於對我而言可能是稀鬆平常的事,對於普通家庭而言卻顯得可怕而難耐。
  畢竟生於警察家庭,我從小就是在各式各樣的犯罪調查中長大,加上我有著頗為曲折的人生經歷,接觸過不少怪異的人、事、物,而我的工作有很大一部份就是不斷調查、蒐集、想像、設計最極端的發展,無論是故事情節或者畫面。
  這並不是我第一次有這樣的體認,只不過就生活比例來講,那些對於普通人過份刺激的想法才是我的思維常態;儘管我偶爾也會對此產生一點自我懷疑,必須反覆透過一些邏輯推演去提醒自己:「我不是一個真正的精神變態。」因為真的有嚴重心理問題的人是不會有愧疚感與病識感的,他們並不會懷疑自己,對吧?
  除非他們也學會透過模仿大多數人才會有的情緒反應與自省來達到偽裝的效果,就好像某些有慮病症的人他們會刻意去鑽研某個領域的醫學知識好讓自己更加符合他們想要罹患上的特定病徵,藉此獲得他人的關心並合理化自己有意為之的失能。

  只不過前者想要偽裝成正常人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

  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夠再更自由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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