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偶遇友人提及相互熟悉的另友,才知夫妻已經分手。聽說是因為男方受不了女方的嘮叼,女方受不了男方的無能……。
結婚二、三十年,然後分手,對雙方應該都是重大的改變,不管是心態上,社交上,親友上,生活上…(例如,對方的親戚還是你的親戚嗎?對方的朋友還要打招呼嗎?)都是如此。結婚原因較單純,離婚則家家有本不同的經,根據內政部的資料,結婚五年內離婚的比率最高,110年其比率高達34.75%。而,婚齡超過二十年以上者,比率也在增加當中。而熟年離婚大多是女性主動提出的,原因除了現代女性勇於追求自我外,經濟獨立也是主因。
熱情沒了,新奇感淡了
兩人在一起相處久了,有了固定的模式,新奇感淡了,甚至消失了,養兒育女的責任已了,在原先的熱情消了之後,觀念的不同越形明顯,加上來日方長,還有二十年以上可以追求自我,何必綁在一起?
事實上,除了離婚外,之前提過的「熟年獨活」—每週四天各過各的,三天生活在一起,因為有了各自生活的空間和時間,因此一起生活反而多了幾分情趣;另外,新奇感淡了,熱情不再,每天的生活都是僵化的,連話題都如此,連說話那令人生怨的方式都不變,長日漫漫……,不想透透氣也不可能,因此保持點新奇感,或許也是個可以考慮的做法,我和老婆每週固定有一餐在外面吃,換個口味和餐點,每天固定散個步聊一聊,偶而追個劇,日子過得滿不錯的,離婚?好像離我們滿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