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關於散文與虛構」

散文是一個很特殊的文類,相較詩、小說、劇本,散文似乎特別講求寫作倫理,特別講求「真實」。無論是議論或抒情都是如此。

理解散文如果為了區分虛構和真實,其實像只為了區分散文和小說界線。

於是這個真實性變得有點抽象,好像和情節或內容有關,但並不是如此。散文的真實性是情感的連結,或許用「真摯」會更準確。散文需要在情感上真摯,內容形式、寫作手法都不能脫離散文要真摯的核心。散文的真摯性,會讓感情和精神與那些被寫在散文裡經驗過、沒經驗過的事情產生共鳴。

讀小說時不一樣,知道讀小說投射的是讀者的想像。小說虛構、架空世界都無妨,畢竟不會要求小說需要有什麼真摯性。

閱讀散文,有很大機會是藉由作品的傷痛傷痛讀者的傷痛;作品的悲傷悲傷讀者的悲傷;作品的困窘困窘讀者的困窘;作品的和解和解讀者的和解。說得誇張些,散文有時像是心理諮商,如若那些話語不是真摯的、感情不是真摯的,那真摯的感情只會再一次受傷。

提到散文和虛構的問題更多是對書寫倫理的叩問,是在問散文可不可以「說謊」。這幾天想想,或許還是可以談談「散文和虛構」的關係。「虛構」相對的是「真實」,這大概是談論文學或文學理論時設定的前提。而相較於「虛構」,我們更難探究和討論的反倒是「真實」。

我們現在談論文學,或文學理論更多偏向西方脈絡,從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開始,一直到沙特、卡繆、羅蘭巴特、精神分析、現代、後現代、結構、後結構、解構、新物質,這些眼花撩亂的理論概念或詞彙,像本質、結構、本我、主體、理型、理性其實常常都在追求某種「真實」,創作則是試圖藉由虛構、模擬貼近某種「真實」。然而結構語言學和衍生的後學,都一再告訴我們,語言(口說和文字)不可能是真實的。

像是「愛」,「愛」到底是什麼? 一男一女之間的感情是愛,但顯然愛不僅如此。兩個男性兩個女性是愛、父親對兒子母親對女兒是愛、愛貓愛狗愛動物是愛、環保愛地球是愛、上帝阿拉佛陀對眾生也是愛。都是愛,但也不都是愛。

而散文的虛構大概也得是試圖貼近某種真實,愛的真實、恨的真實、傷痛的真實、快樂的真實,某個事件的真實,但語言不可能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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