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補償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每個月發薪日給屬於補償金而不是工資,因此免納所得稅雇主還是要幫勞工提勞退 6%不能工作:若雇主要讓勞工從事其他非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工作,應與勞工協商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工資終結補償若同時滿足以下 3 條件醫療期間屆滿 2 年仍未痊癒審定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雇主可以一次給付 40 個月的平均工資,免除工資補償責任,但不會影響雙方的勞動契約PS 若超過 2 年,雇主持續每月給工資補償,給了 5 個月,但後來終於決定用工資終結補償,那雇主要給 35 個月,還是 40 個月? → 40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