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費限定

職災補償抵充與終止契約一次看!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名訶要看懂才能處理實務。

  • 職災勞工醫療費用補償。
  • 原領工資補償。
  • 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免除工資補償責任。
  • 一次失能補償。
以行動支持創作者!付費即可解鎖
本篇內容共 2806 字、0 則留言,僅發佈於從情境學管理你目前無法檢視以下內容,可能因為尚未登入,或沒有該房間的查看權限。
avatar-img
174會員
489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鄒靜修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從1985年VUCA(烏卡),代表易變性(volatility)、不確定性(uncertainty)、複雜性(complexity)、模糊性(ambiguity)已經不足以詮釋今時今日的狀態(包括:職場、社會與產業變化)。 美國未來研究所(IFTF)學者賈梅斯.卡西歐(Jamais Cascio)
有些年清明節4月5日,有些卻在4月4日? 為什麼? 清明節日期所以不固定在一天,依據農業部解釋,是因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太陽在天空中的位置決定,二十四節氣其實是一個時刻,而非一日。 所以包含清明節在內,每個節氣都會在三天的範圍內變動,這也是為什麼清明節不一定是國曆4月5日,有時候會是4月4日,有時
長久以來大家對勞動法令都有距離感,心態上大都是為了遵守而做,過程就是好累好累。 事實上可以把勞動法遵生活化與公司的商業模式相結合,是可以迭代永續發展的。 把法遵轉骨當企業綜效! 勞基法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於是雇主未按規定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費)變成為被政府
個案1 被告乘A女不及抗拒之際,故意以右手觸摸A女之胸部,主觀上自有性騷擾之意圖,是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罪。 依我國一般正常社交禮儀,胸部應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觸之身體部位,且一般人皆以衣著覆蓋遮隱,意在保持個人私密。 性騷擾防
Reference check(資歷審核)可以未經求職者同意就致電,前(現職)公司HR嗎? 未經求職者同意當然不行。 蒐集個人資料時,應依據《個資法》第8條明確告知當事人。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依《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企業須先
個案 公司資遣工作未滿一年勞工,於113年3月5日依法預告,同年3月15日為離職日,謀職假應該是幾天呢? 有關謀職假相關規定,可參以下二個解釋令。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0月17日勞資 2字第 0950105136 號令》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
從1985年VUCA(烏卡),代表易變性(volatility)、不確定性(uncertainty)、複雜性(complexity)、模糊性(ambiguity)已經不足以詮釋今時今日的狀態(包括:職場、社會與產業變化)。 美國未來研究所(IFTF)學者賈梅斯.卡西歐(Jamais Cascio)
有些年清明節4月5日,有些卻在4月4日? 為什麼? 清明節日期所以不固定在一天,依據農業部解釋,是因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太陽在天空中的位置決定,二十四節氣其實是一個時刻,而非一日。 所以包含清明節在內,每個節氣都會在三天的範圍內變動,這也是為什麼清明節不一定是國曆4月5日,有時候會是4月4日,有時
長久以來大家對勞動法令都有距離感,心態上大都是為了遵守而做,過程就是好累好累。 事實上可以把勞動法遵生活化與公司的商業模式相結合,是可以迭代永續發展的。 把法遵轉骨當企業綜效! 勞基法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於是雇主未按規定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費)變成為被政府
個案1 被告乘A女不及抗拒之際,故意以右手觸摸A女之胸部,主觀上自有性騷擾之意圖,是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罪。 依我國一般正常社交禮儀,胸部應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觸之身體部位,且一般人皆以衣著覆蓋遮隱,意在保持個人私密。 性騷擾防
Reference check(資歷審核)可以未經求職者同意就致電,前(現職)公司HR嗎? 未經求職者同意當然不行。 蒐集個人資料時,應依據《個資法》第8條明確告知當事人。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依《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企業須先
個案 公司資遣工作未滿一年勞工,於113年3月5日依法預告,同年3月15日為離職日,謀職假應該是幾天呢? 有關謀職假相關規定,可參以下二個解釋令。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0月17日勞資 2字第 0950105136 號令》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在當前經濟環境中,員工面臨被資遣的風險越來越高。因此,了解資遣費的合理計算、失業補助的領取條件,以及合法罷工的程序,對於保障自身權益至關重要。
Thumbnail
勞工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確實可以依法申請公傷病假,但請務必注意,並不是受了職業災害就能一直申請公傷病假、賦閒休息,公傷病假其實有其申請門檻,並不是有受傷就可以申請喔。「公傷病假」這一個看似簡單的假別,在實務中非常容易衍生爭議,若勞工對於公傷病假存有錯誤認識,嚴重者甚至可導致「懲戒解僱」的後果。
失能補償 治療終止後,審定其身體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 治療終止:繼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的效果,ex: 截肢 經判定治療終止後,即使後續仍有治療、復健行為,勞工不得請求該段期間原領工資補償 計算:平均工資 x N 天 N 天參考失能等級表 死亡
工資補償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每個月發薪日給 屬於補償金而不是工資,因此免納所得稅 雇主還是要幫勞工提勞退 6% 不能工作:若雇主要讓勞工從事其他非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工作,應與勞工協商 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工資終結補償 若同時滿足以下 3
Thumbnail
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採「無過失責任主義」,補償應由僱主先進行,勞工確認領到保險給付後僱主可主張抵充。保費負擔的保險都能作為抵充,且團體保險加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若高於補償金額,溢出部分屬於勞工。因此,一定要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可以有效分擔職災風險。
Thumbnail
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的是「工資補償」而非「工資」;「補償」是以事故前1個月正常工時工資÷30為基準,而非「工資照給」。因此,兩者在計算上還是會有不同喔!!順便提一下,工資補償在稅法上也是免稅的喔,所以在做薪資的時候記得將工資補償與工資分開。
工作上嘎到人資的事情 第一次體驗才知道的一些細節 無組織分享
Thumbnail
勞工保險屬於雇主強制義務且勞動法具備公法性質,不能因為勞、資雙方私下約定而無視法律強制規範,因此即便雇主有額外給予勞工津貼,未投保責任(行政罰與民事賠償)都依然不會消滅、改變,甚至也不會因此減少(無法主張與有過失)。
Thumbnail
「高薪低報」是調解實務中常見爭議,仍要提醒「投保是雇主義務,不是勞工權利」此一概念,如果雇主未依法以正確的投保級距投保,無論原因為何,雇主都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且勞工如果不幸遭遇職業災害時,雇主所受到的保護(可主張抵充)的數額也會減少,因此並不是節省成本的正確方式;不過也要提一下,針對高薪低報的損害賠
Thumbnail
當員工發生職災時,依法規定雇主就要付上應有的責任及賠償,但有時候鉅額賠償會讓雇主吃不消,這時「#雇責險 」就相當重要了!接下來Shui會帶大家了解什麼是雇責險?跟團險差別在哪? 立即閱讀全文>>https://reurl.cc/Z9W40A 雇主應負風險 員工發生職災時,依法規定雇主應要 負責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在當前經濟環境中,員工面臨被資遣的風險越來越高。因此,了解資遣費的合理計算、失業補助的領取條件,以及合法罷工的程序,對於保障自身權益至關重要。
Thumbnail
勞工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確實可以依法申請公傷病假,但請務必注意,並不是受了職業災害就能一直申請公傷病假、賦閒休息,公傷病假其實有其申請門檻,並不是有受傷就可以申請喔。「公傷病假」這一個看似簡單的假別,在實務中非常容易衍生爭議,若勞工對於公傷病假存有錯誤認識,嚴重者甚至可導致「懲戒解僱」的後果。
失能補償 治療終止後,審定其身體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 治療終止:繼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的效果,ex: 截肢 經判定治療終止後,即使後續仍有治療、復健行為,勞工不得請求該段期間原領工資補償 計算:平均工資 x N 天 N 天參考失能等級表 死亡
工資補償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每個月發薪日給 屬於補償金而不是工資,因此免納所得稅 雇主還是要幫勞工提勞退 6% 不能工作:若雇主要讓勞工從事其他非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工作,應與勞工協商 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工資終結補償 若同時滿足以下 3
Thumbnail
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採「無過失責任主義」,補償應由僱主先進行,勞工確認領到保險給付後僱主可主張抵充。保費負擔的保險都能作為抵充,且團體保險加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若高於補償金額,溢出部分屬於勞工。因此,一定要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可以有效分擔職災風險。
Thumbnail
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的是「工資補償」而非「工資」;「補償」是以事故前1個月正常工時工資÷30為基準,而非「工資照給」。因此,兩者在計算上還是會有不同喔!!順便提一下,工資補償在稅法上也是免稅的喔,所以在做薪資的時候記得將工資補償與工資分開。
工作上嘎到人資的事情 第一次體驗才知道的一些細節 無組織分享
Thumbnail
勞工保險屬於雇主強制義務且勞動法具備公法性質,不能因為勞、資雙方私下約定而無視法律強制規範,因此即便雇主有額外給予勞工津貼,未投保責任(行政罰與民事賠償)都依然不會消滅、改變,甚至也不會因此減少(無法主張與有過失)。
Thumbnail
「高薪低報」是調解實務中常見爭議,仍要提醒「投保是雇主義務,不是勞工權利」此一概念,如果雇主未依法以正確的投保級距投保,無論原因為何,雇主都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且勞工如果不幸遭遇職業災害時,雇主所受到的保護(可主張抵充)的數額也會減少,因此並不是節省成本的正確方式;不過也要提一下,針對高薪低報的損害賠
Thumbnail
當員工發生職災時,依法規定雇主就要付上應有的責任及賠償,但有時候鉅額賠償會讓雇主吃不消,這時「#雇責險 」就相當重要了!接下來Shui會帶大家了解什麼是雇責險?跟團險差別在哪? 立即閱讀全文>>https://reurl.cc/Z9W40A 雇主應負風險 員工發生職災時,依法規定雇主應要 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