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1|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言所當言,行所當行





宗主駐世時有一句名言:「天上但有忠義仙佛,無有富貴仙佛。」視忠義為成仙成佛的必要條件,價值遠遠凌駕於富貴之上。

傳統認知的忠義很容易與鮮血淋漓劃上等號:「殺身成仁」,「捨生取義」,所以拋頭顱灑熱血才是義?倒也未必。春秋時代,魯仲連以舌粲蓮花免除一場兵燹,事後受惠的趙國有意重賞,魯仲連一再推卻──對他來說,他只是做了該做的事,任何形式的獎賞都是多餘。

後人因此稱魯仲連為「義」。

光武帝中興大漢後,準備論功行賞,諸將個個爭論不休,唯有馮異一個人悄悄退居樹下,無視眾人邀功。後人因此尊稱馮異為「大樹將軍」。

馮異隻身默坐樹下的身影,正是「義」最具代表性的顯影。也正因其人不因封賞而動心,少卻了患得患失,在戰場上反而能以平常心論斷敵我局勢,因而制敵機先。

為朋友不惜兩肋插刀,或是激於義憤,「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固然是義,可終非常態。回歸「義」最素樸的定義,日常行住坐臥,都能謹守「言所當言,行所當行」的分際,當是「義」的正解。

認定是合宜的話,合宜的事,順理成章說去、做去,自無半點勉強。〈太上感應篇〉勸人「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別人眼中的恩德在我看來如果只是本分,自然不起半點換取報酬的念想。

對天帝教同奮而言,進到天帝教,本是各領天命而來;但凌駕於個人天命之上的,應是共同的天命──救劫。因為救劫本在「我」的本分之內,所以「不求個人福報,不為自己設想」,是不是也就名正言順?

把義還原到最尋常的日常。隨著修養的提昇,對於「宜」的界定理應水漲船高。試看社會新聞中多少聳人聽聞的恐怖事件,閱聽既久,逐漸習以為常。既有那許多壞人壞事墊底,捫心自問,既不殺人,也不放火,所以也就意味著無悔可懺?

放著現有的典範不講,還真是憋得難受。我還是要請出孔子來說一說。

孔子生在春秋時代,典型的亂世,臣弒君、子弒父的不倫事件時而有之,孔子不是視而不見,只是將更大的心力聚焦在典範的建立。我自己多年研讀的心得,孔子教人生具兩雙眼:一雙向上,仰望典範,以這把高標的尺嚴格規範己身;另一雙向下,看著同胞,看著眾生,心懷悲憫,因此以低標要求他者。如是懷抱換成更早的表述,實即《尚書》的「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殷商老臣伊尹以此為先王商湯的美德,用來教訓剛登基的年輕天子太甲。這個版本還有更為通行的民間版:「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有大智慧的君子深知寬以待人、嚴以律己的妙處。隨著個人修養提昇,這把丈量「義」的大尺只會愈益嚴苛。旁人看著是莫大的束縛,對當事人而言,卻是獲致「真正」自由的捷徑。

至於「義」的實踐。子路與冉有請教老師,認清合義之後是否應該立即行動?孔子給了兩個完全對反的答案。公西華在兩人提問時都在場,聽得一頭霧水。孔子告訴公西華,子路個性衝動,得幫他踩踩煞車,所以讓他回家請示父兄再說。冉有性喜拖沓,所以得幫他加足馬力,免得被拖延症給拖累了,成不了大事。

轉換孔子對兩名弟子的忠告,運用在當代的場景。該說的話,該做的事,套用孔子教導冉有的原則,不妨「聞斯行之」,立即做去。至於不該說的話,不該做的事,那就拿夫子對子路的告誡,克制一下衝動,以後再說吧。

許多大錯的鑄成往往只是荷爾蒙作祟。運用心理戰術,騙騙自己且先暫緩,一旦拖延一陣,癮頭過去,錯誤自然可以避免。

千萬別小看這種「雕蟲小技」,減少犯錯,也能逐漸走上「義」的大道。

 

《廿字真經讀經筆記》-48。釋「曰義曰信」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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