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勞動」與「休閒娛樂」之間彷彿像愛情,有人說關係要對等,有人不自覺依附一邊,也有人認為過度在乎已經產生偏頗,失去了樂在其中的感覺。
我一直對「樂天知命」四字懵懵懂懂,在看了《解讀易經》中的說明後,也僅有初步的理解。「樂」是欣然接受,「天」是既定的性格、遭遇與命運,「知」是知道,「命」是使命。
使命聽起來很抽象,還有一種命中註定的感覺,似乎讓人難以苟同。不過有時候莫名地情緒一來,甚至原因也說不上來,就不得不接受「上天的惡作劇」可能真的存在。
我在八月二十五日開始讀易經的第一卦,以一天讀兩至三卦的頻率,在九月二十二日讀完最後一卦。每每頭腦一熱,我就很容易會急速決定開始某項自我挑戰,以此為「樂」,然後毅然地持續到最後。原則上,完成或沒完成都沒有獎勵或處罰,我卻會不由得給自己設下一個沒來由的目標。是天或是命我不太清楚。
不做其實沒有關係,但去做也無傷大雅,於是我索性就跟腦中冒出的點子玩一場遊戲,而玩遊戲只需要衝動或渴望,不需要什麼堅實的理由。我發現考慮做或不做對當下的自己意義不大,尤其意義通常都在事後才有解釋空間,而且到了未來,意義往往又會被解釋得不算太壞。
我想要相信腦中的靈感更勝於外在環境的客觀狀況,不過要說完全是沒頭沒腦的行事好像也沒有那麼單純。基本上只要手邊工具齊全,我也有能力學習,那些突如其來的點子就不會被我歸類為困難的事,比如練畫一百天、嘗試有聲散文、製作電子書、繪製小說封面圖、閱讀易經六十四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