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以自己的角度重新定義我喜歡(下)

因為超慢跑是即使在用餐之後也可以進行的,而且月光中午也吃得少,因此很順利的跑完十五圈,也就是三千公尺。對於想要有運動時間的月光而言,吃得少才不會被食物綁住而無法做自己想做的事,因此就可以自定義:我喜歡中午吃麵包,麵包真好吃。

因為超慢跑是即使在用餐之後也可以進行的,而且月光中午也吃得少,因此很順利的跑完十五圈,也就是三千公尺。對於想要有運動時間的月光而言,吃得少才不會被食物綁住而無法做自己想做的事,因此就可以自定義:我喜歡中午吃麵包,麵包真好吃。

  接續上一篇文章,無欲則剛,因為沒有需求,所以就不會被綁住。反之,就會願意乖乖被綁住。例如父母想要孩子能進明星學校就讀,所以想盡辦法要遷戶口到學區裡,因此決定在學區買房子背房貸,所以感到很辛苦。但孩子會不會因為進明星學校,將來就有大成就嗎?這也未必然。所以,付出的犧牲可能得不到相對應的回報。強求是苦,得不到也是苦。如果能降低甚至捨棄這些標準,那麼我喜歡的範圍也就可以跟著擴張,自己也就不會有什麼不滿。如果不一定要進明星學校,那別的學校有沒有可能呢?寧為雞首,不為牛後,也是一個思考方向,沒有什麼絕對必然的事。

        就像一開始提到的運動後喝水,就是人體所必需的,不會是什麼手搖飲或是什麼補給品,就是這麼簡單。看起來完全不特別,但自己卻可以自定義為十分的特別,因此而感到滿足。不吃早餐看起來很艱苦,但只要有想要完成的目標就不會感到難受。月光有一次選擇中午吃麵包配豆漿,經過的友人看到了說:中午就吃麵包啊?或許是出自於關心,或許是跟他的價值觀不同,可能認為中午應該吃熱騰騰的餐點之類的。但以月光的角度看來,吃麵包沒什麼不好,可以快速解決一餐,用來做別的事。

        事實上,月光在吃完麵包不久之後,就開始暖身而進行超慢跑。因為超慢跑是即使在用餐之後也可以進行的,而且月光中午也吃得少,因此很順利的跑完十五圈,也就是三千公尺。對於想要有運動時間的月光而言,吃得少才不會被食物綁住而無法做自己想做的事,因此就可以自定義:我喜歡中午吃麵包,麵包真好吃。不把吃麵包這件事當作是一種苦,甚至也可以把原本看來是苦的事情定義為我喜歡,那這樣就不會是苦了。吃飽後就開始做家事又如何呢?剛好幫助消化,為何一定要攤在沙發上當馬鈴薯才是享受呢?為何做家事就是苦呢?

月光並不是說要把所有是苦的事情都自定義為我喜歡。每個人都有跨不過去的坎,如果不是特別必要,不用費盡意志力去強迫自己喜歡。例如月光對於打麻將沒有興趣,之前雖然有學過,但就是沒有愛。如果要花時間心力去學習,去參與,還是有可能熟練起來,但這樣的投入是否值得?想要強調的是,可以把一些看起來不起眼或是沒什麼意義的事,因為要達成自己的目標,賦予我喜歡這樣的定義。像是對於擔任志工這件事,看起來既花時間又很累,但實際上卻可以幫助到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不就是值得定義為我喜歡嗎?月光覺得,由自己來決定自己喜歡怎樣的事,也不必取得取得別人的認可,更不用被他人的價值觀所影響。自定義我喜歡是比我選擇更進一步的做法,因為喜歡所以甘願去做,而不僅是選擇這樣做而已,如此還是會有帶一點無奈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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