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幼稚園有小孩爆出遭到性侵的新聞(觸及率超低,請搜尋、廣傳)之後,也再度看到一些文章,在談如何與小孩談這部分重要的事。
不僅是私密處,任何你不想要人碰你的地方,都不該允許別人碰。
我有個小時認識的朋友,在相處多年之後,他才告訴我他不喜歡別人碰他的頭。既使我們都還只是平輩,他都會因為考量許多,包含關係和諧、有沒有辦法被理解等因素,或是等到我們的關係夠安全,或是他本身心理夠強壯,花了這許多年,才能坦白說出這個小秘密,我其實可以想像,一個還在學習、瞭解這個世界,面對社會賦予他權力的大人、長輩,尤其是照顧者的時候,該有多麼難才能拒絕。
為什麼難?除了可能力氣屈居下風之外,可能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一方面教導人要為自己的緣故拒絕,一方面又灌輸一種小的要聽大的(大人vs. 小孩、長輩 vs. 晚輩、老師 vs. 學生)的觀念,這點甚至從稱謂或說話語氣、用詞的差異就能看得出來。
稱謂部分,大人叫小孩名字,小孩卻要稱呼叔叔、阿姨(不能直呼其名)或是要叫「老師」。語氣用詞部分,如 「過來!」大人對小孩說似乎很一般平常,但小孩對大人說就是沒禮貌,這些都可以清楚讓小孩意識到自己的權力與對方有天壤之別。所以當「你不喜歡就要拒絕」的教導與「小孩的權力比大人小」的觀念打架時,後者的觀念會居上風。
因此要成功教會小孩拒絕,其中一個的條件就是大人對待小孩的方式必須有所改變,周圍的大人必須讓小孩知道,即使他的身高比較矮、力氣比較小、吃東西可能還要人餵、屁股還需要別人幫忙擦,但他發出的聲音,不見的就比較小,一樣是可以被接收到並回應的,知道說出來不會因此被貼上「壞小孩」、「頂嘴」的標籤,並且因為那樣的標籤受到處罰。
希望小孩學會拒絕,重要的除了觀念本身之外,還必須讓小孩體會到,開口拒絕真的是有用的。
把小孩當(大)人看,他就會把自己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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