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你在我生命中是不具意義的
重看《媳婦寫給婆婆的一封信》,想起《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嗎》那本書的書名;也想起那句說詞:「影響我們的從來就不是那件事或那個人,從來都是我們對那件事的看法。」看法如此—例如看法是負面的—,所有對事或對人的解讀就都朝著負面的方向去進行,正面的方向都不會被看見。認為自己受到委屈或欺侮,那麼遇到的所有一切就都是受委屈或欺侮的證據。
想想看,一個家庭中的成員長期、近距離的相處在一起,必然已經建立了一套習以為常的運件模式,然後,因為婚姻關係,突然插進來一個生活習慣和價值觀等等與這家人不一樣的住客,中間的磨合和衝突(也許是其中有人隱忍下來了)可以概見。這也是我認為結婚後不要同住的主因。因為必然會有人覺得吃虧,或者雙方都覺得自己吃虧,而且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來解讀衝突事件。
一家人生活久了,所以呢?家事的承擔大概都已形成了固定的模式—例如都由母親負責—,生活費用或許父親將薪水交給母親,由她全權處理的(當然也可能是家事平均分擔;兒子會賺錢後的錢財,或交母親或部分交給母親或全部自己處理。)不管如何,此模式運行多年,運作自如,沒人有什麼意見,或沒有什麼怨言。然而,一旦多了一個外人,這個模式就不再能順暢運行了,因為以婆婆的立場:我為什麼要替一個之前和我家沒什麼關係的人服務?(她很自然的提出這個質疑);站在媳婦的立場,我為什麼要為一個之前和沒什麼關係的家庭服務?(替我老公服務我願意,但要我為老公的家人服務,憑什麼?)
以前家裡的運作順暢,沒發現什麼事,現在則處處都是事端,飯誰煮?衣誰洗?地誰擦?薪水交給誰?電視以誰為主?電費誰繳?水果誰切?出外用餐誰付?孩子誰帶?孩子的教育方式誰主導?月子那兒坐?……不管怎麼做,只要有人有意見,那就沒完沒了,誰都可能引經據典或沿引事例證明自己是吃虧受氣的一方。個性較強的媳婦大概就會在自認為忍無可忍且義憤填膺之下,奮筆直書《媳婦寫給婆婆的一封信》。而認為媳婦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婆婆在忍無可忍之下,也回敬了一封《婆婆給媳婦的一封信》。
比較這兩封處處針鋒相對的信,你會發現同樣的事情在兩人的眼中是如此的不同(例如飯誰煮?媳婦認為當然是在家的婆婆要煮,所以煮飯時她就躲進房裡,等著婆婆煮好後叫她;婆婆則認為你又沒給我錢,想吃飯?憑什麼躲在房內不幫忙?)只因為兩人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都看不到對方的立場;所以都認為自己吃虧,都認為對方占了自己的便宜。
想起《你以為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嗎》?提醒自己:自認為理直氣壯並感到義憤填膺時,也許該握拳三次,深呼吸三下,讓自己冷靜下來。因為「你以為你以為的並不就是你以為的」。
至於那對婆媳,言語交惡至此,已難再和諧相處,和平分居吧,
(媳婦給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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