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34:【以利户指责约伯无理强辩】
一、以利户责约伯自义向神烦言(1-37)
一、以利户责约伯自义向神烦言(1-37)
引约伯的话来指责他不敬虔。约伯引申个人的经历,指出不公平之事比比皆是,而神却不加以拦阻,以利户就此点作出辩护,认为神是公义的 (10~12), 神拥有绝对的主权 (13~15), 绝不偏袒富人和有权势者(18~20, 30); 当神审判时,毋须使人经过审讯,因为神鉴察一切(21~28)。“谁能扰乱呢?”更可作:谁能定罪呢? 即使神是沉默的( “ 他使人安静”),祂仍没有失去对“一国”或“一人”的控制。责约伯愚昧无知。
【伯三十四1-2】1以利户又说:」2「“你们智慧人要听我的话;有知识的人要留心听我说。」
以利户开始把讲话的对象从约伯转到他所论及的“智慧人”或“明理的人”(10节)。不仅指约伯和其三个朋友,还可以泛指聚集在那里旁听的许多有影响的人物。
在结束第一次辩论之后,以利户等候了约伯的回答(33:32)。然而,约伯却毫无反应,以利户便继续展开自己的辩论。以利户第二次辩论的结构也与第一次相仿,由引言(1~4节)、正文(5~30节)、结论(31~37节)等部分组成。本文内容上的特点如下:①以利户言说的物件从约伯转向智者(2,10,16节)。围绕约伯的错误言论,以利户以与智者讨论主题的方式展开了自己的辩论。因此,此辩论势必极具理论性,与三个朋友一样缺乏对约伯的理解;②以利户为神的公义进行了辩护,最终定了约伯的罪。约伯从未直接否认过神的公义,只是因难以理解的现实苦衷而曾对神的公义表示过怀疑(21:7)。当时对神之公义的普遍观念与约伯的实际经验之间有显著的差异,这就使约伯挣扎在无法调解的矛盾中,然而,他对公义得以实现的盼望却没有丝毫更改(24:18~25等)。以利户专门选取约伯所说含有抱怨意味的叹息而进行论断,可谓失之偏差。
【伯三十四3】「因为耳朵试验话语,好像上膛尝食。」
因为耳朵试验言语,好像上膛尝试食物。本节是引用约伯说过的格言(十二11),比喻人要有属灵的辨别力。以利户的许多观点与三位朋友相似,但论证却更加缜密,代表人类在神学上最深刻的思考。
【伯三十四4】「我们当选择何为是,彼此知道何为善。」
「我们当选择何为是,彼此知道何为善」,可译为「让我们一起选择公正,一同知道何为善」(英文ESV译本),意思是邀请智慧人(应该包括约伯以及约伯三友)一起寻求共识。本节是以利户的呼吁,要在各种矛盾的观点和意见中去发现真理。
【伯三十四5-6】5「约伯曾说:‘我是公义,神夺去我的理。」6「我虽有理,还算为说谎言的;我虽无过,受的伤还不能医治。’」
「我是公义」,是回应约伯所说的「我虽有义」(九15、20)、「知道自己有义」(十三18)。「公义」原文和「义」是同一个词。「神夺去我的理」,是引用约伯所说的「神夺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二十七2)。
5-6节其实以利户误解约伯,约伯的意思是他没有机会申诉,认为神根本没有提出任何控罪便重重的刑罚他(27:2)。约伯自以为义并非为了主张自己绝对公义,乃是因为他相信临到他的灾难并不是罪恶所带来的结果,并神必赦免自己的罪。约伯虽然相信自己的相对公义,却也深知在神面前自己只是无能的存在。我虽行义,在我为自己辩护时,仍算为说谎言的。我像恶人那样受惩罚,尽管我没有犯罪。”但约伯仍没有认识到自己犯了什么罪。
【伯三十四7】「谁像约伯,喝讥诮如同喝水呢?」
「喝讥诮如同喝水」:引用以利法的概念 15:16 「喝罪孽如水」,意思是「约伯这个人内在充满了嘲笑」。以利法的指控没有根据,但是以利户的指控却是有根据的,因为约伯的言论果然充满了嘲讽。
【伯三十四8】「他与作孽的结伴,和恶人同行。」
以利户比以利法更厉害的指斥约伯(串珠)。在本节中,以利户继续表达对于约伯不敬虔的担心。这只是以利户的看法,而不是约伯的实际行为。按照以利户关于神试炼人的理论,约伯一定是一个罪人。这一点他与其他三位朋友的看法是相同的。他认为约伯的不幸不管是试炼还是惩罚,都一定是罪有应得。
【伯三十四9】「他说:‘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
以利户所引用的乃是约伯口中的恶人说的话(21:7),事实上约伯一直强调要坚持正直到底。以利户对约伯的担心在本节达到了顶点。以利户认为,一个忠心侍奉神的人不可能不得到神的悦纳。他所引用的话实际上与约伯的原意不一致。约伯从来没有否认善有善报。他确实说过义人并不一定总是得到福气,恶人也不一定马上得到惩罚。但以利户的概括,和他的其他许多话一样,歪曲了约伯的真实态度(伯17:9;21:9;28:28)。
【伯三十四10】「“所以你们明理的人,要听我的话。神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
以利户认为神全能,必照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神公义乃出乎祂的本性。他指出约伯近乎责神行恶的话(二十四1~12)是错误的。约伯在苦难中,曾说过“世界交在恶人手中”的话(九24)。
【伯三十四11】「祂必按人所作的报应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
这句话是对的(罗2:6-10;林后5:10;启22:12)。它适用于人的全部行为和神对他的整个做法。但不能单看人一个阶段的生活,而要看他的全部生活。不能按一个人所遭遇的不幸,来判断他的品格。
【伯三十四12-13】12「神必不作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13「谁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
神绝不会做邪恶的事,也一定不会歪曲正义。「谁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为了证明“神是公义的”这一不言而喻的真理,以利户强调了神的绝对主权。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关于“神的主权”与“公义”之关系:(1)公义是神的属性,神的工作本身也极其公义(赛30:18)。然而,证明神之公义的终极基石就是神是万有之主的事实(提前6:15)。(2)与此相同,区分义人与恶人也当根据是否处于神之主权之下来进行判断。在神怀中的人若犯了罪不免受到惩戒,但不致灭亡。相反,脱离神怀抱的人不论积了多少善德终究难免一死(腓3:9;约壹4:16;5:10) 。不公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自私。神是创造者,不需要别人给祂授权,「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13节),因此,神没有自私的必要,神必不作恶,也不会偏离公平。
【伯三十四14-15】14「祂若专心为己,将灵和气收归自己,」15「凡有血气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归尘土。」
虽然神的创造与救赎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十一36),让「荣耀归于祂」(罗十一36),但神却不是一位自私自利的神。神若「专心为己」(14节),就不必在堕落的人身上花费时间,只需要「将灵和气收归自己」,凡有血气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都要归于尘土。但神却没有这样做,证明祂是一位公义的神。
【伯三十四16】「“你若明理,就当听我的话,留心听我言语的声音。」
你既然明白事理,请留心听我的话,留心听我说话的声音。1-15节是说给旁观者的听的(2节)。现在他直接对约伯说话。以利户要约伯改正对神的看法。神若不公平岂可管理全宇宙?祂若无公义岂可刑罚恶人(17~20节)?
【伯三十四17】「难道恨恶公平的,可以掌权吗?那有公义的,有大能的,岂可定祂有罪吗?」
要是神讨厌公平,祂又怎能管理万物呢?你竟敢定罪谴责我们大能、公义的神吗?「难道恨恶公平的可以掌权吗」,意思是神若不公义,就不可能持续长久掌权、管理宇宙。自然规律的稳定有序,人内心对公平公义的盼望,证明神是「有公义的、有大能的」。
【伯三十四18-19】18「祂对君王说,你是鄙陋的。对贵臣说,你是邪恶的。」19「祂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过于贫穷的,因为都是祂手所造。」
祂不是对君王说:‘你是匪徒’,又对贵族说:‘你们是恶人’吗?不公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偏心,但神看一切「都是祂手所造」(19节),祂对受造之物的管理都是公平的,并不会因为人的地位、财富和权力而有所偏心(18~20节)。以利户论证神「不徇情面」(19节),祂是一位公平正义的神。
【伯三十四20】「在转眼之间,半夜之中,他们就死亡。百姓被震动而去世,有权力的被夺去非藉人手。」
「在转眼之间,半夜之中」:指瞬间发生的灾难。疾病,地震,洪水,暴乱,火灾,意外事故等灾祸都潜伏在附近。它们往往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在“半夜之中”袭来,攻击穷人和富人。他们转瞬便会消逝。在深夜里,无论大、小、贵、贱,他们就都死去,并不用借助任何人为的力量。
【伯三十四21】「“神注目观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脚步。」
因为神全知,祂决不会毫无理由惩治作恶的人。祂随时鉴察、管治,不用象约伯所说非定一个时间来做这件事不可(二十四1)。神知道每个人的能力,性情,环境和所受的诱惑。祂不会凭白让人受苦。
【伯三十四22】「没有黑暗、阴翳能给作孽的藏身。」
即使沉重的黑暗和阴影,也无法隐藏罪人。邪恶在神面前不能隐藏起来;祂要击打恶人,释放受欺压的人。
【伯三十四23】「神审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鉴察。」
神知道熟悉人的一切,所以不须规定日期去审判人。本节是以利户证明「神审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鉴察」,因为祂是一位全知的神。
【伯三十四24-25】24「祂用难测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设立别人代替他们。」25「祂原知道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夜间倾倒灭亡。」
神的审判方法超越了人的想象,「用难测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24节),所以不必奇怪「全能者既定期罚恶,为何不使认识他的人看见那日子呢」(二十四1)?用难测之法或“不经调查”:神不必花时间去调查恶人的生活;神一眼就看出他们的全部言行,并立即采取措施(诗75:7;但2:21);并且设立别人代替他们。神鉴察他们的行为,祂可以一夜之间就推翻他们,把他们毁灭;以利户这个答复并不是出于对恶人的义愤,而是出于对贫穷人的哀声(28节)的关怀。
【伯三十四26-27】26「祂在众人眼前击打他们,如同击打恶人一样。」27「因为他们偏行不跟从祂,也不留心祂的道;」
神在众人面前打他们,就像他惩罚罪人。因为他们偏离正道不跟从祂,也不留心祂的一切的道。论到神之所以在众人面公开强有力地审判恶人的理由。那是为了(1)使旁人意识到,若违背神的诫命而多行不义只能遭到神的忿怒;(2)向全世界宣告神的公义,教训世人只有神是唯一的真理。
【伯三十四28-29】28「甚至使贫穷人的哀声达到祂那里,祂也听了困苦人的哀声。」29「“祂使人安静,谁能扰乱(或作“定罪”)呢?祂掩面谁能见祂呢?无论待一国或一人都是如此。」
以致穷人的哀求达到神那里,他也垂听了困苦人的呼声。如果神不采取行动(安静),谁能谴责神呢?就算神掩面不看,仍知道一切事;无论对待一国或一人都是这样。「谁能扰乱呢」:若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就是“谁敢定罪呢?”,使人联想到“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8:34)。以利户的辩论之所以优于三个朋友的理由之一就是他竭尽全力地强调了本书的首要主题——神的主权。主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和窑匠的比喻中很好地说明了神的主权(太20:15;罗9:20)。
【伯三十四30】「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笼百姓。」
但29-30节无法令人满意,有人认为其中含有较黑暗与较令人不安的思想;就算神是相当怠惰、不动似的,任凭邪恶不受抑制,谁能定罪呢(小字)?如果祂选择将祂的脸面隐藏起来,那么谁能使祂露脸呢?这表明了唯一可能的解释:「祂使不虔敬的人作王」,为要刑罚「顽梗的国家」,免得有人牢笼百姓。先知们能够怀抱这种思想──亚述人是神忿怒的杖(如:赛十5),哈巴谷也对巴比伦人有同样的想法;但他们总是加上去说:这些国家虽然是这样被神使用,却必须为他们的恶行负完全的责任,并且一定会在适当的时间为了他们的恶行而受到报应。但这涉及了历史的演变、群体的罪恶,与漫长的时间,这些是约伯记中未曾使用的;这把问题的焦点保持在神对待一个人──约伯──的不公平上。
【伯三十四31-32】「“有谁对神说‘我受了责罚,不再犯罪。」32「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有人对神说:‘我忍受了管教,不再有败坏的行为了。我所看不到的求你指教我,你有没有求神指出你的过错?你有没有答应不再作恶?以利户小心的没有认定约伯已经犯罪而是鼓励约伯承担所受的这一切,不要因为受苦而犯罪(31节)。
【伯三十四33】「祂施行报应,岂要随你的心愿,叫你推辞不受吗?选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说吧!」
「岂要随你的心愿」:岂要按照你的判决?神赦免人难道要经你同意吗?「祂施行报应,岂要随你的心愿、叫你推辞不受吗」,可翻译为「祂因你拒绝不接受,就随你的心愿施行报应吗」(和合本修订版,英文ESV译本),意思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并不是根据人的自我感觉。「选定的是你,不是我」,可译为「是你应该选择,而不是我」(英文ESV译本)。根据以利户前面的话,他要约伯作出的决定是要他承认自己的罪,和神惩罚的公正,视自己的受苦为试炼。但约伯至今一直不肯违心作这样的承认。
【伯三十四34-35】34「明理的人和听我话的智慧人必对我说:」35「‘约伯说话没有知识,言语中毫无智能。’」
34-35节明理的人必对我说,听我话的智慧人也必说:约伯所说的是出于无知;他的言语没有智慧。「约伯说话没有知识,言语中毫无智能」(35节),这句话与「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晓得智慧的所在」(二十八23)对应。约伯承认「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谋略和知识」(十二12、16),也相信「敬畏主就是智慧;远离恶事就是聪明」(二十八28),但以利户却认为约伯「说话没有知识,言语中毫无智能」,因为约伯的言语与他对智慧的看法自相矛盾。以利户认为,面对苦难的正确态度,是对神说:「我所看不明的,求祢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32节),而不是一昧辩白、死不认罪。虽然此时约伯还不明白,但他最后也承认自己说了「无知的言语」(四十二3)。
【伯三十四36】「愿约伯被试验到底,因他回答像恶人一样。」
被「试验」到底:以利户似乎看出了这个苦难的本质是个「试验」。不过以利户认为约伯的表现不好,无法通过试验,所以他希望约伯继续被试验(遭遇苦难)。在这里以利户建议约伯应该是勇于承担这些苦难,不要像恶人一样的过度反应。并且要约伯认识神有绝对的权柄,可以自由的回报每个人的行为,由不得个人推辞不接受。
【伯三十四37】「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们中间拍手,用许多言语轻慢神。”」
「他在罪上又加悖逆」,指约伯认为神没有理,「好显自己为义」(四十8)。「在我们中间拍手」,表示愤慨、嘲笑或蔑视。以利户并没有认定约伯是因为犯罪而受苦,而是认为约伯因为受苦而犯罪,约伯对苦难的反应是以口犯罪,「因他回答像恶人一样」(36节),「用许多言语轻慢神」。 本节中以利户认为约伯对苦难的反应犯了罪。以利户希望约伯的试炼会继续,直到他公开认错,或直到他死去,若他不肯公开认错的话。因为神用以利户发表这些呛人的大实话,就是要唤醒约伯,把他从自怜、自恋和自义中带出来,预备接受神的光照。
上图:一棵南地旷野中的皂荚树在银河的笼罩之下。人就像这棵皂荚树,「神注目观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脚步。没有黑暗、阴翳能给作孽的藏身。」(伯三十四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