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7閱讀時間約 18 分鐘

摘要。馬舍雷。〈「論情動」部分的主題與謀篇〉。《感性生活:Spinoza’s Ethica Part III導讀》。

翻譯修改:為求簡短將原書「受感致動的情狀(affectus)」換為常見譯語「情動」,原書「應變致動的情狀=分殊(affection)」換為常見譯語「情狀」,「被動情狀/激情(passions)」換為「被動激情」。Res:事物;Corpus:物體=身體。

§1 對情動的理性關照(標題與序言)

¶1 Ethica Part II〈心靈(mes)的自然與起源〉是對心靈建置條件的研究,範圍是心靈客觀規定「思想事物(res cogitans)」的實在性原則,沒有明確涉及人的自然。Part III〈情動的起源與自然〉涵蓋了所有情動領域,並未深入人生存的特定系統中,受制於情動一直是事物,即便不是所有存在者,也是所有生存個體,而不是人格主體。因此這些原則不只限於人的自然。(註:在〈論情動〉 prop. 3附釋中,Spinoza說「被動激情與心靈構成關係的方式,同它們與個別事物構成關係的方式是一樣的,而再無別的方式可以感知它們了。」)

¶2 Spinoza在序言中批判「大多寫文談論人的情動與生命系統的人,好像不是在討論遵守自然界共同規律的自然事物,而是好像在討論超出自然以外之事物。他們似乎簡直把自然中的人,設想得像是一個國中國(imperium in imperio)。」(註:國中國一詞表現Spinoza的反人文主義,拒絕承認人的順序是一個獨立於自然秩序的實在性,彷彿人所構成的自然在自然本身並無起源。)

¶3 人在這種論述中,被不合法的脫自然化並因此被非自然化;人相對於自然處在一個過度又不足的位置。過度即人被賦予了超凡權能,不受外物決定;不足則是因為某種非理性的辯證法,這種超凡權能變成人之無能。人的自然在自然秩序中的起源,被代之以一種想像自然,這種想像自然褫奪了人的實在性,因此只能是一種被內在否定性掏空之物,並陷入矛盾狀態。

¶4 這種以想像自然替代人的自然的論點,這些慨歎、嘲諷、輕蔑與憎惡,恰恰也都是一些情動,是從被褫奪的實在性出發的,其恰恰缺乏形成真知所需的拉開距離之審視。Spinoza將笛卡爾作為這種矛盾的例子,這種矛盾即「靈魂的混淆(fluctuation animi)」,而且是我們情動的常態。

¶5 Spinoza意圖打破這種矛盾循環的方式,即測定(determinari)情動的自然,而關鍵取徑即「以幾何方式看待,並通過理性證明那些只能說與理性相反的事物」。要做到這點,必須先使自己擺脫情動造成的異化,並把握其運作機制。因此在〈論情動〉中,《以幾何方式論倫理學》將理論與實踐結合在一起。

¶6-1 既然情動與其他自然現象一樣,完全整合入事物的共同順序中,那麼它也服從於這個順序的原則。如此一來我們的心靈建置在情動上就可以被控制了。這點的理論基礎,即在Part I〈論神〉中證明的原因原則,且存有論、邏輯、物理皆依循於它,此原因原則能適用於實在性的一切領域,因此必須將實在性和圓滿性(perfectionem)理解為同一物(〈論心靈〉Def. 6.),即「自然中發生的一切,沒有什麼是可以歸因於自然而無效的」。

¶6-2 道德家將應然和實然對立起來,就是拒絕「所有事物由其所成,並因其從一些形式變化到另一些形式的自然法則和規則,是永恆且到處同一的」,進而放棄以連貫視角看待事物。(註:理解自然順序的必然性,並非只是譴責世界的不動性,而是創造手段以更好掌握使世界變動不居的那些條件。)

¶7-1 要將情動視作事物,即便其發生在自認為是自由主體和自身主人的事物上。「仇恨、憤怒、忌妒等情動,就其本身而論,正如其他個別事物一樣,皆出於自然同一的必然性與自然能力=德行(naturae virtute)」,「自然能力=德行」意味著這種情感的實在性也必然圓滿。德行轉為惡的顛倒是因為這幾種情動「在其自身內被考慮」,這種詮釋對情動作出了過度決定。

¶7-2 恐懼並非來自事物本身,而是來自某種動機,而當我們透過其真正決定機制思考這種動機,因為情動而被觸發的恐懼便會轉為一種「理解的樂趣(delectari)」,而這是主動情動的一種,它使心靈恢復其力量。(註:Delectari在〈論奴役〉Prop. 57和〈論自由〉Prop. 32中說明。Spinoza傳記作者提供了一個事例,蜘蛛在仇恨、憤怒和忌妒的情動中相互搏鬥,而Spinoza在樂趣中觀察這場搏鬥。)

¶7-3 對情動的知識就算帶著情動的標記,仍然可以是真知,只要情動受到控制,情動便不再關乎那些使我們異化的自發式爆發。¶8 不必將情動視為一種國中國,也就是其規則不同於指導事物的原因規則,或著具有打破這些原因規則的超凡權能。因此Spinoza的方法即「為考察情動的自然與力量,以及心靈對其的權能,我重複與前兩部分考察神與心靈相同的方法;並且我將考察人類的行動與欲望,就如同考察線、面、體積一樣。」(註:〈論奴役〉Prop. 57附釋中,Spinoza在解釋自卑的結果時說明「所有事物都必然跟隨著這種情動,就如同三個角之和等於兩個直角必然跟隨著三角形的自然一樣」。)

§2 從被動激情到情動

¶9 Spinoza使用情動一詞來取代被動激情(passions)意味著一種典範轉移。(註:最好使用感應(sentiment)一詞來理解情動。)道德家譴責被動激情,將它歸咎於人的自然,或人之意志的不確定性,但這種說明無法自圓其說,因為他們將人異化的標誌轉為某種可能自由的證據,而這就遮蔽了異化的基礎機制,並使這些機制無法被意向主動的介入。這就是笛卡爾在《論靈魂的激情(passions de l’ame)》中所做的。(註:在《論靈魂的激情》中,笛卡爾已經走上改正被動激情難題的道路,但是卻未能如Spinoza一般放棄道德化視角,而這種視角建立於對意志及其權能的錯誤觀念上。)

¶10 討論情動就是以臨床觀察的精確性,客觀中立的指稱心靈的某種樣態或傾向(disposition),只要心靈已這種或那種方式「被觸動」,因而被導向這類或那類關切。我們會看到情動時常使我們異化、陷入無力,這種有害狀態類似於疾病,疾病即以並非起源於身體=物體自身的自然降到身體上的事物,因為其構成的偶然變化是從外部損害這種自然的。(註:〈論情動〉Prop. 4.:「除非一個外部原因,否則沒有事物能被消滅」)因此情動和被動激情不同,其力量無涉於道德譴責。

¶11 情動與被動激情這兩個詞,前者表現的是後者的真概念,而後者是前者給出的一種衍生、局部、不充分的呈現。心靈的所有被動激情都是情動,但不是所有情動都是被動激情,如此對情動的分析才能獲得倫理學意義。亦即,情動並非如激情般必定擾亂心靈建置,並非必定與心靈的理性理解能力的積極功能相衝突。亦即,感覺和理智不是分離、潛在衝突的兩個官能,兩者有相同的起源,即心靈生產情狀,因此對它們的介入能夠相互協調,兩者可以和諧統一,這就是Part V〈論自由〉的解放基礎。

¶12 Spinoza在〈論情動〉中使用激情(passio)一詞,幾乎都側重於其動詞字根「承受(pati)」,因此被動激情不能與其反義,動詞「主動(agere)」相分離,兩者構成了被動性和主動性的選擇關係,而情動一詞包含了在這兩極間展開的所有情狀。(註:〈論情動〉Def. 3.「若我們可能是這些情狀的任何一個充分原因,我便把這些情動理解為主動性,否則,就將其理解為被動性」;Prop. 58. 「除了作為被動激情的快樂與欲望之外,只要我們是主動的,還有其他快樂或欲望的情動會與我們相關」。)

¶13-1 但是在〈論情動〉的總定義中,Spinoza又使用「靈魂苦楚(pathema)」作為被動激情的同義詞,將「可以稱為靈魂苦楚的情動」表述為「情動或靈魂的激情」。靈魂(animus)這個詞在Ethica中非常少見,因為Spinoza已經使用心靈(mens)來取代它,心靈表示精神順序的實際實在;而主動情動與被動情動的區分有著關鍵的倫理學定位,因為在〈論自由〉中這引導整個解放,亦即只要我們在心靈中顛倒被動情動與主動情動的位置,就讓解放的實現成為可能

¶13-2 但是Spinoza在這則總定義中又將情動簡化為靈魂激情,並將情動稱為一種「混淆觀念(confusa idea)」,因此我們只能將這則總定義視為被動情動的界說,而這引出的理論問題就是,主動情動是否蘊含著被動情動?心靈是否時而主動,時而被動?主動與被動的閾限何在?

¶14 Spinoza的潛台詞就是,對被動激情實在性的考察,只能透過對情動的考察來真正被思考,而情動就是心靈的情狀,皆為純粹精神樣態的表現,因此只能從觀念生產條件才能理解觀念的樣態表現;亦即所謂被動激情,都是心靈混淆觀念的樣態表現,而我們不能將情動片面的化約入混淆觀念中。

¶15 Ethica Part IV〈論奴役〉專門處理了這種人因被動激情而相衝突的狀態,此處,Spinoza說明「只要人們受困擾於(conflictantur)作為被動激情的情動,人在自然上就可能不相合」,「只要人受困擾於作為被動激情的情動,就可能相互背反」。Conflictantur意味著承受痛苦,這是具有傳染疾病特徵的條件,即受外來有害因素干預,並使個體不能發揮能力。Spinoza說,人就是因為受此被動情動的困擾才會互相干涉,每個個體都將外部原因加諸自身的限制又(甚至成倍的)加諸他人,而又不能對每個個體究責。只要個體受困於被動情動,個體就是異化且相互疏離的。但是,只要被動情動不再是被動的,這個情動就獲得不同地位,不再為表現個體受奴役的典型形式,而是解放的有效手段

§3 感性生活的組織方式

¶16 Spinoza所面對的感性生活充滿著反彈、模稜與迂迴,而理性嚴格性採取幾何取徑,將一切放為線與面的問題中。這個困難方法是在非邏輯占支配地位之處,重新引入一種確定的邏輯。Spinoza的計畫就是以好的方式證明情動也有著邏輯,這一邏輯必然性的決定其自然,而不需要從個別歷史去清點例外,也不需要求助於同時見證人的卓越與墮落的自由意志原則。這個計劃就是原因性解釋,同時著眼於存有論、邏輯與物理層面,如此才能追溯至情動的實在起源,並進而重建出其實在的網絡

¶17 〈論情動〉Prop. 1-11.闡明感性的基礎,即其動力原則,而在這11個命題中心位置的是Prop. 6-8.中闡明的conatus(努力)概念。情動無區別的涉及身體和心靈兩套順序,而揭示的是一種動能/力量,這種動能存在於每個事物的實在基盤。這說明的是,每個事物所持有的conatus只有藉由感性生活才能被授予每個事物,每個事物所持有的conatus就此才能在一個閾值區間被分配,其最小值為被動性一極,最大值為主動性一極。

¶18 在Prop. 9-11.中,透過Conatus的自然推導出的是三種「基本情動(affectus primarii)」,分別是欲望(cupiditas)、快樂(laetitia)、悲傷(tristesse);在隨後我們感性生活的各種配置都可以發現這三個基本情動,它們為全部組合賦予恆常性。只有在說明這三個基本情動的特徵後,我們才能理解它們如何組織我們所謂「情動叢結=次級情動」那些感性形式:情動不只與心靈相關,還與外部事物的表徵相關,當情動聯繫於外部表徵相聯,這三個基本情動就演變為不同型態與組合。對這些叢結的推導從Prof. 12.開始,一直到Part III結束。

¶19-1 情動都是從Conatus發展出來的,因此其共有一種特性,即其表現為不受約束的情動,亦即皆是關於心靈狀態波動、僅與心靈相繫的心靈活動;故情動的三個基本要素的界定是conatus本身的表現,而非固定指向任何受決定的對象。(註:如果Spinoza具有一種發生學視角,即情動的初始特徵是先於情動叢結發展的,那麼其思路與佛洛伊德《小兒性特質》相同;但Spinoza不具有這種發生學視角,因為基本情動與次級情動的關係,是在所有情動中都能發現基本情動。故基本情動不能理解為小兒階段的情動。)

¶19-2 區分基本情動與次級情動的是,次級情動在聯繫於conatus的同時,與對事物的意象相聯繫,而這些事物意象受想像機制所制約。因此情動出現新的組合:所有感性衝動都是欲望(cupiditas),但欲望不僅受conatus的推動,還表現出對指向對象的趨向性。亦即,作為感性典型形式的欲望總是對某事物的欲望,因此欲望不能由conatus的內部運動來說明

¶19-3 故欲望的表現方式總是關於快樂(laetitia)與悲傷(tristesse),快樂與悲傷就是存有及動作之力量增減(→這是Spinoza的獨特定義)。快樂與悲傷總是通過想像機制與外部原因相聯繫,因此這兩種基本情動也藉由它們關聯的外部原因而被體驗。

¶19-4 在這種透過外部原因的體驗中,快樂與悲傷的情動分別呈現為愛(amor)與恨(odium),此處愛與恨就與三種基本情動產生區別,成為「對象導向情動」。〈論情動〉的分析重點在於,基本情動完全與受決定對象無關,而Spinoza將證明從愛與恨這兩個對象導向情動如何形成巨大裝置,並以多變複雜的機制構成我們的感性生活。

¶20-1 愛與恨就是對外部事物的趨向或排斥(→這也是Spinoza的獨特定義),而愛與恨可能具有的所有形式,都是以對象導向的情動。因此這種對象導向需要獨特分類,Spinoza在Prop. 12-20.中對對象導向情動進行了考察,這些對象導向總是與事物相關,且欲望主體與欲望客體模糊不清。欲望是conatus的表現,所以來自自身深處,但是對象導向情動指向了特定實在,只能從別的來源、獨立原因說明。

¶20-2 如果欲望的情動與欲望對象的自然相關,那麼這是一種意象性衝動,而這正是自由意志論者的假說。Spinoza的主張是:我們並非因事物之所是而欲望之,而是因為我們自發陷於對事物之無知而欲望之。以及,欲望顯現所伴隨的動機,都不再欲望過程中占決定作用;這些動機純粹是偶然的,是出於身體=物體與身體=物體之間不可重複的相遇,相關於這些相遇經想像機制加工而產生的意象,而這些意象都是混淆觀念

¶20-3 對事物之愛恨情動的原因都是自發想像性的。欲望之所以有獨特區向,唯一原因即想像機制,想像機制產生意象,意象產生傾向,撕扯於欲望與觀念之間,而觀念並非對事物之觀念,而是對意象之觀念,意象一旦銘刻為身體=物體的部分,就會成為恆久的身體記憶。(註:想像機制不是單一模型。促使嬰兒喝奶的情動由混淆觀念引發,但這與促使成癮者飲酒的混淆觀念不同,因為嬰兒不是一個潛在的酒精成癮者。)

¶20-4 Prop. 12-20. 分析了想像機制的兩個步驟:聯繫(association)與轉移(transfert)。這兩個步驟決定欲望對事物的固著,但這種固著的原因與欲望中有多少意識動機無關。這就是情動的特徵,即情動透過自身的自發展開而表現出「兩極性」。聯繫與轉移的想像機制總是造成心靈被撕扯於主動與被動、快樂與悲傷、愛與恨之間,而永遠無法指明心靈處於哪一極。Prop. 17.附釋中分析的「靈魂混淆」就是這種不確定性的極端後果。

¶21-1 在Prop. 21.中Spinoza分析對象導向情動的一種狀況,即完全出於內在原因(conatus)而欲望事物的狀況,這些原因所依賴的個別程序是我們偶然形成某事物是可欲的意象,並形成這些事物的意象,因為只有通過想像中介,事物才能成為欲望對象,透過想像中介才能產生快樂與悲傷的情動,並導致愛恨情動的固著。

¶21-2 欲望在這個脈絡中被展開,在這一特殊脈絡中,人與人的關係需要承認對方為可欲且被欲望的人,並且需要承認對方是欲望著的人。欲望對象從簡單事物,反而在潛能上取決於一種想像欲望,我們自身的欲望經由這一想像欲望被反射,就如他人的欲望讓我們知道自己的欲望。當這種對「與我們相似之物(res nobis similes)」的愛成立時,情動機制就極度的複雜化。

¶21-3 後續專論特定情境中情動的命題重構了情動的基本情節。這些基本情節在現實中都是個別性的,因為其元素取決於偶然,但它們仍處在一個恆常性框架中。這些恆常框架以同一性的方式再生產,感性生活就是這些模板的複雜化。¶22-1 這種再生產的原則在Prop. 27.附釋中揭示,及「情動擬態(imitation affectuum)」原則,此原則導致感性生活的大部分情動是共通的。即若個體在第一個個體處具體經歷過某些情動,則這些情動在展開過程中就會包含對他者的考慮,這種考慮中,他者似乎不僅是此情動的對象,又是此情動的主體,這些情動以看上去不屬於任一個體的方式流通於個體之間。

¶22-2 感性生活至此到達最大程度的不穩定性,形成一種終究沒人知道誰愛誰、誰恨誰的遊戲,於是個體失去對其欲望的控制,繼而捨棄這些欲望,並開始決斷各自的生活;其代價就是所有局內人都受到損害,如果進入到每個個體都將失敗這種情動的交往中,彼此之間注定要進行無盡的撕裂。

¶23 通過解析欲望網絡,Spinoza廢除了錯誤的道德,並將其自然交還給它。〈論情動〉以突如其來的Prop. 58-59.作結,Spinoza在這兩個命題指出,此前所有關於情動的命題依循的都是被動情動的建置,因為它們被動的困擾著心靈;而主動情動一直到Part V〈論自由〉中才會成為關鍵角色。¶24 基於前述的論證,Spinoza在Part III附錄〈情動之界說〉條列了48條界說,始於欲望終於力比多,這些界說劃定了感性生活中的各種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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