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因為神『說』,所以『說等於兌現、喜悅』」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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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針對 中華全球華人漢字福音協會 張起明 博士刊登於《傳神 5-7月刊》之〈天地萬物的來源出自神「說」〉一文之論點進行駁斥。
該文沒有備註標語,提醒讀者該論點可能有誤導之嫌,
因此我認為該文章的論述者「真的相信」這個論點,
首先,我認同張博士在頁25,論及「說」字時,說明「『說』的本義為『解釋』」。
駁斥 :1.「說」字右半邊之「兌」,不是「兌現」的意思。
《說文解字》:「兌。說也。」
看到這裡本人不禁莞爾,殊不知,「兌」本身就是「說」,完全不是「神說什麼就兌現什麼」。
若張博士能再多讀點文本,或許還可以說得更頭頭是道,
例如:「神以話語的力量,說出了『要有光』,因此世界有了光,神在『說』的行動中『兌現』了創造萬物!」
*資料來源:https://www.shuowen.org/view/5434
駁斥 :2.「兑」不是「神喜悅創造」
我們可以從《說文解字》中知道:「从言。兑聲。」,也就是「兌」是聲符的作用,
關於「說」為什麼被拿來用作「喜悅」的意思,本人認為以下文章已足夠解釋,並不多撰文解釋:
「不亦說乎」為什麼唸「悅」不唸「說」?
*資料來源:https://www.shuowen.org/view/1542
駁斥之總結:
「說」字有「喜悅」之義,卻無「兌現」之義。
基督徒在閱讀漢字福音相關的論述時,應謹慎思考,這樣的說詞是否有穿鑿附會、望文生義之嫌,雖本人不反對這些拆解漢字的動機,但若要當成真正的漢字來源及福音真理,就萬般不可。基督徒在接受任何教導、思想時,都應當注意,勿倒果為因。更勿以訛傳訛。
我認為「因為神『說』,所以『說等於兌現、喜悅』」是穿鑿附會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