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時期,每天做同樣的事,過著自認有趣的生活;事實上,我的內心極度空虛,人生目標在哪,其實自己也不清楚,只能渾渾噩噩,過一天算一天。
畢業之時,成績單列出--操行成績:留校查看;學科成績:全部不及格。學校甚至為我是否能領取畢業證書召開會議,幸好有教無類的老師們終究逹成共識,讓我順利畢業。被家庭遺棄的少年~
畢業後,我的心情異常興奮,心想終於可以和哥哥姊姊一樣外出工作,不用每天上山、下田,頂著大太陽做著枯燥且沒有薪資報酬的農事。然而在畢業典禮結束後,一起參與幫派活動的同學,卻叫我跟著大哥一起去談判;由於家貧,平常的生活花費大都由這位同學請客,為了義氣,再加上當時天真地以為不過是幫大哥擺陣勢、逞威風,不會遇到凶險,便不疑有他地答應了。
沒有想到,雙方人馬才談了短短幾分鐘,竟然因為一言不合起了衝突,只聽見幫派大哥當場吆喝了一聲:打!同學就緊接著遞給我一把刀,拉著我往前衝。而剛剛喊打要小弟衝鋒陷陣的大哥們,卻停留原地觀察狀況。
不過片刻時間,警察便據報抵達現場,逮捕聚眾滋事的幫派分子;結果帶頭喊打的大哥早已不見蹤影,被找來搖旗吶喊助聲勢的小弟們卻全部被抓,我當然也是其中之一。
當時警察依重傷害現行犯將我拘留,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未成年、沒有前科,也沒有被害者出面對我提出告訴,於是承辦警方最後決定,將我交付家長帶回管教。然而當員警通知我的家人來辦理交保時,母親卻認為與其帶回來繼續作奸犯科,不如交由警察管教,所以遲遲沒來辦理交保手續。眼見一起滋事的同學都離開了,我卻一直未能獲得釋放,心情自然跌落谷底,彷彿我是個沒人要的孩子,陷入孤立無援的絕境。
失去自由的感覺真的不好過,囚禁在看守所每天數饅頭,我懷著年少不安的心情,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被放出去。被關的二十六天內,值班員警每天不斷地問我:「想想看你還有什麼親人可以幫你辦理保釋。」但他們卻不知道,因為常向親戚借錢沒還,久而久之,與我們家裡有來往的親戚也不多了。想不到任何人可以保我,當時我的小小腦袋只有一個念頭:「爸媽都不管我了,這次我死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