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人在運動競賽中表現不夠「紳士」(gentleman),就可能招來沒「運動家精神」(Spor tsmanship)的批評。「運動家精神」這個詞也常被用在運動之外的情境, 在任何有競賽成分的活動中,如果你表現得沒那麼「紳士」,也可能被批評是沒運動家精神。
那紳士到底是什麼?女性也「可以」或「應該」是紳士嗎?宣傳這種觀念是否會有性別歧視的問題?因為這是本運動倫理學的書,我認為不如就集中焦點,來思考「運動家精神」到底指什麼呢?
多數台灣人是在國文課中認識運動家精神這個概念,因為
羅家倫有一篇〈運動家的風度〉,談的就是他對運動家精神的定義。不過我想多數成年人都想不起該文的主要內容了,因為羅家倫的表達也不是非常系統化,有點零碎。硬要談運動家精神,那大家想起來的,大概會是「勝不驕,敗不餒」這六個字。但這是運動家精神的真正定義嗎?
本書的第一回合就來討論「運動家精神」與「遊戲家精神」(Gamesmanship)這兩個「運動精神」概念。相對於運動家精神,在台灣幾乎沒人知道「遊戲家精神」這個詞,不過擁有這種精神的人還蠻多的。
「運動家精神」不只是當紳士
先來看運動家精神。運動家精神的西式定義是「成為好的運動員」,不論輸贏,不管是否有比賽,你都該是個「好」的運動員。不只是專業、精英的運動員要抱持這種精神,而是所有運動參與者都該體現出這種精神。
運動家精神類似於某種一貫的生活態度,是由各類運動的道德或美學價值向外開展。因此,如果你擁有運動家精神,你就不只會在運動中展現這種傾向或氣質,而是在許多生活面向都會有類似的表現。在運動家精神的價值標準之下,好的運動員之所以為「好」,不只考量其運動量化表現,而更著重他擁有哪些道德和美學特質,這些特質又可以再區分為兩大向度,第一是對勝利的執念,第二是對於運動及其他參與者的尊重。「勝不驕、敗不餒」 較偏向第二類,未強調對於勝利的渴望與對卓越的追求,但完整的運動家精神會包括爭勝的企圖心。也就是說,你成績可以不用非常好,因為成績好不好有時是看物質條件,有時則是運氣,但你還是應該追求勝利,因為競賽的本質就是挑戰和比較。
所以台灣人是把運動家精神講得「太客氣」了些,太過看重賽後的態度,而忽略了賽事過程中追求技術或競賽卓越的部分。是否正是因為這種偏於一端的理解,才讓我們每次國際賽都是「雖敗猶榮」的吃鍋貼呢?
追求勝利比較接近「美學」價值,而在道德價值的層次,具運動家精神者也會因為尊重「運動」與「運動參與者」(包括隊友、對手、裁判、觀眾、工作人員),也會遵守比賽規則、習慣與禮儀,其人格也會具備該運動的專屬德行,像正義、忍耐、勇氣、創新或膽識等等。
因此「尊重」可以說是參與運動的初步德行,不過到底什麼叫尊重?有些人認為是以尊重對手(運動參與者)為主,也有人認為是要尊重比賽(運動本身)為主。有時這二者是難以得兼的。
勝利至上的「遊戲家精神」
要判斷某人的表現是否符合運動家精神,判斷者自身需要熟悉這種運動的行為模式,通常也無法直接引用該運動之外的普遍道德規範,否則像拳擊那種互毆的運動,就「怎麼做怎麼錯」了。所以外行人的確可能誤判運動家精神的實際指涉。
缺乏運動家精神者,通常會被看成是「輸不起的人」(sore loser)或「爛贏家」(bad winner),前者指比賽輸了之後的態度不佳,而後者是採用不合於規範或習慣的方式取勝(包括合於道德及不合道德的),兩者都對於勝利抱持執念,但雖重目的,卻不擇手段,因此算不上有運動家精神。可是有種和運動家精神類似的運動態度,就有可能會產生出「爛贏家」,這種態度就是「遊戲家精神」。
要先強調的是,具「遊戲家精神」者並不見得都是爛贏家,他們也可能「輸得起」, 但他們在賽事過程中對於求勝的執著,的確可能造成旁人的不快。遊戲家精神的定義是指在競技活動中全力爭勝的態度,雖然手段面可能存在道德爭議,但其行事基本上仍會依循遊戲(運動)規則,接近俗稱的「一切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像是在棒球比賽中為了贏球而連續故意保送強打者,這會招來場邊觀眾的噓聲,但卻是規則所允許的。不過,如果是使用電子器材或攝影鏡頭來竊取暗號,就算是比賽作弊,稱不上是遊戲家精神,因為多數運動規則並不允許單方暗自使用電子觀測器材。
因為遊走在規則邊緣,盡一切可能增加對自身有利的競賽條件,是以多數倫理學家不會鼓勵遊戲家精神,因為道德的要求往往比規則嚴苛許多。但遊戲家精神推動了各種運動戰術的誕生,少了這種在規則邊緣盡可能擴張戰果的操作,那競技運動或賽事就會變得無聊許多。你可以說這種精神在倫理學方面的貢獻不足,卻提升了運動的美學層次。
不論是職業或業餘運動,遊戲家精神是某些技術或條件較差的運動員企圖突破困境時的常見態度,相對來說,知名球員或以球品聞名的球員,就較不太會持這種態度上場比賽。
王者特權與弱者現實
那為何需要瞭解這兩種精神的差異呢?
其實運動家精神往往是種「強者的餘裕」,他因為運動技術或天分夠好、有明顯的體能優勢,所以能在運動中保持優雅,又或是因為運動之外的生活條件相對較佳,因此可以維持「紳士」風,以純休閒的態度來運動。因此你可以把運動家精神視為某種「王者特權」。
那為什麼運動家精神會有這種貴族紳士風?一般的推論,是因為多數當代球類運動都源起於英國,演化自數百年前的某種騎士遊戲(詳情已不可考了,但你所知道的大多數近代球類運動很可能有個共通的起源,是騎士在城堡內的休閒活動),因此自然會帶有某種貴族風範。講白點,就是當代運動骨子裡有「假掰」的基因是也。
而對條件較差的運動員來說,遊戲家精神就會成為很大的誘惑,他們可以透過這種參賽態度來取得較好的運動成就,甚或轉換為金錢利益。因此在多數狀況下,遊戲家精神是「弱者現實」。
離開運動,在人類各種活動中,從上班工作到打電動,你都可以看到運動家精神與遊戲家精神的展現與對抗,有些人就是紳士風,有些人為了取勝,會一直踩在紅線上。這代表什麼呢?
這代表人類活動本身存在著很強的競技遊戲(運動)本質,食衣住行育樂都是。真實人生不過是羅馬競技場的無邊界版,而你就是那個不知終點,不清楚規則,一臉茫然在人群中亂跑的參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