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立青
鐵梯子不穩,站在上面使用電鑽令我感到搖晃,坡坡在我下方扶著,老杜則是在旁邊幫我準備安裝的窗簾。一陣混亂後,終於將窗簾安裝完畢,我一身土粉,喝起汽水閒聊著,這時,坡坡接起了一通求援電話:又一個雇主對外籍移工性騷擾。老杜嘆氣,只淡淡地說一句:「每天都這樣。」卻滿是無可奈何。
這裡是外籍移工們的住所,我來幫忙整修房子。坡坡和老杜在協助移工的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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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合法移工分為三種:廠工、看護工和漁工。其中,人身安全和待遇最為不確定的是看護工,完全操之在雇主手上。這些女孩來台灣後,多半與老人同住,無論在哪個縣市,只要是出太陽的下午,幾乎都可以看到包頭巾的女孩推著坐輪椅的老人,走到公園,她們通常耳上掛著耳機,手上或胸前則是一支手機。在老人曬太陽的同時,她們滑手機,不然就電話聊個沒完,如同台灣人一樣。
這樣的移工通常是待遇較好的,甚至有些可以好到親若家人,還能有自己的房間、有手機在身上,並且可以單獨休假外出。人都是愛家的,即使可能遭受雇主白眼念叨:「整天只會玩手機。」但不管怎麼樣,都會想保有通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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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籍和身分、職業與出身等,法律對於人的定義不同,給予的待遇也不同。對於稍理解司法的人,相關從業人員多少會給予機會,寬容一些,甚至協助救濟。然而,對於遲疑不定、不知如何應對的人,我們的司法為了結案、為了銷案,績效永遠朝著最底層的無助者做出取捨,或者自然淘汰。
例如:無法直接說中文的外國女孩,即使我們社會知道性騷擾的行為在獨立空間內很可能理所當然地變為性侵,但即使是高風險家庭,仍然可以直接透過仲介,請外籍移工到府工作。
男人起色心,通常從「氣味」開始:人身刻意地接近,愈來愈明顯地嗅聞,言語及肢體的試探……一步步朝向這些女孩。如果她們有所驚覺,這時候可能會開始求助,透過社群軟體,或者聯繫家人、朋友。但這些求助管道若要有效,前提是要有人能同時懂得她們的母語及中文。我身邊很少有能夠懂東南亞語言的朋友。
於是,這些女孩通常先拿起電話找仲介──可想而知,仲介多少對她們安撫一頓,告訴她們「只是國情不同」。畢竟哪家仲介想得罪真正出錢的業主?又有哪個外籍移工不曾考慮自己身上的債務、貸款?
當然也有些比較好的仲介,可能會聯繫雇主,對他警告一下,但是,結果仍是留下女孩獨自一人,待在同樣的房間裡,同樣的家裡,同樣遭遇著被對方親近地嗅聞或甚至觸碰。再好一點的仲介或許會到家裡進行訪談,可是不管說人家做了什麼都得有證據,而性騷擾卻常常是沒有痕跡,難以舉證的。
我們的社會,讓一個女孩獨自面對一個家庭,甚至一整個家族。
有些女孩在這時候拿起了手機撥打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一九五五」,花了一番時間做語言確認,再經過一陣子的等待之後,終於能夠開口訴說;然而,電話線那端的接線員並非公職,也不見得熟悉流程,最後將求救當諮商,掛上電話,結案了事。在家裡的女孩依舊面對同樣的房間,同樣的嗅聞和觸碰,同樣的暗示;不同的是,襲胸部變成捏奶頭。
而有時,仲介即使聽了女孩的申訴也沒反應,整天待在那個家的年輕女孩無疑是最佳獵物,侵害者趁著家中無人的時候,行為變本加厲,反正,「誰能證明我襲胸、捏臀呢?」大眾常常以為性侵必然有傷,卻忽略了男、女的體型差異及平日的階級關係,恐懼所帶來的無助感,常使人放棄抵抗。
台灣雇主在語言優勢下,可以輕易將外籍移工的情緒失控轉化為:「她可能家裡有事」、「可能是想家」、「做久了,愈來愈不乖」等原因。而誰聽得懂菲律賓的「塔加洛話」和印尼的「爪哇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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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事後求助,所有的法律都是無罪推定,告訴者必須自己負起舉證的責任,而掌權者則從未想過應該要有其他的救濟管道,畢竟資源有限嘛,本國人都不夠用了,外籍移工?當然不救。
有時雇主聽了仲介警告後,反而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對女孩性侵,並拿走她的手機。一個在遣返單位的人告訴我,這些警察不懂外語,就算到場也毫無處理能力,只能聽著雇主和仲介的翻譯處理。我國警察對外籍移工的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的理解是「可以被雇主管理的」,檢察官、法官的素質不一,審理時對於雇主「管理」移工的手機,也不認為是限制。那些一次一次揭露真相的所謂「個案」,其實都是「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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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找仲介申訴、向司法求援是沒有用的,女孩在沒有證據的狀態下,唯有記錄下自己的屈辱,將自己遭受虐打、哭泣著抵抗強暴的影片錄下,公諸於世,台灣的檢調才正義爆發,所有的法條瞬間出現,官員震怒,警察威武。只是,攝影機的鎂光燈也跟著出現──從此,全世界都知道你是個被凌虐的女人。然而,看完也就結束了。
有時運氣稍好,接到宗教團體協助庇護,變相地轉換為被安置人,配合警方調查,但是在結案以前是限制出境的,而且人一回家,台灣這裡可能就撤案了。
於是女孩身邊有通譯,陪著來自異鄉的她從警局到法院,經歷勞工局的調解,面對雇主和仲介……然後,帳單依舊要繳,貸款依舊在滾利息。
大部分的人就這樣算了,能和解的案子,拿了和解金後,再去下一個地方工作,賺錢寄回家鄉。不能和解的,大概連欠薪也拿不到。
體制蓄奴的方式永遠不只一種。就算女孩順利脫離了惡行的雇主,但在第一年,仲介的費用依舊整天追著跑,以每個月一成利的方式疊加累積,最後只能淪入整個逼迫人的惡意循環:先是被雇主毆打、性騷擾或強暴,再被債務逼著和解,接著帶著傷痕,乖乖地去下一個家庭或工廠──可能吧,那裡沒有暴力毆打或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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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房子後,我借浴室沖洗,發現沒有沐浴乳,移工們立刻拿出一堆小罐裝的備品慷慨贈我。他們把我當成人權團體的一分子了。但即使如此,在他們面前,我宛如貴族:台灣人,說標準的國、台語,走在路上不會被警察盤問,就算盤問也都客氣以對。我是我討厭的高級天龍人。
我敬佩坡坡,無論面對的情況再不堪,他始終可以彈性調整,笑鬧著面對公家單位:為了替外籍移工多爭取一些時間而跟警察對吼大叫,結果遭警察毆打;為了懷孕的外籍移工,對著社會局鞠躬哈腰;為了生病的外籍移工,他排隊等待。
但即使坡坡他們不斷地爭取機會發言,那些惡劣的處境依舊未被看見,一個、一個又一個,欠薪、毆打、性騷擾、恐嚇、逼迫……我不用擔心台灣人忘記我們會虐勞,因為這個月、下個月、下下個月都會有,每次都可以讓台灣人注意一分鐘,罵一分鐘。司法急不來,行政也不用急。
或許有人會說,我們還是可以期待這社會有進步,如今警察聽到有外籍移工的強暴案發生,願意立刻出勤,勞工單位也會到場。只不過,賠償和法院程序依舊牛步,從事發當時開始跑流程,直到女孩的簽證到期了返國,大概都等不到結果,若涉及有權勢者更為明顯。
遲來的正義,只是自以為是的傲慢。
然而,誰又願意承認自己舉證及調查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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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喜歡美善的事物,秩序的法條,說出真話的人總是麻煩製造者,像那些人權團體,被批評:幫著外國人占用台灣資源,讓台灣的資本外移,掏空台灣。因此,幫著被性侵的女孩爭取正義,說出體制缺失,也算是麻煩。先救台灣人比較好。所以人權團體在市政府被喊打,一呼百諾,外勞仲介卻是拍手叫好。
我們還能有純然的正義嗎?
我沒有問坡坡那通性騷擾求助電話的結果,我不想知道,我只是個修屋的。